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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郧县政府违规致千余村民变“黑户”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12 16:43 来源: 财新网

  千余村民成了无法办理二代身份证、结婚证和子女落户“黑户”。对此,当地公安机关又允许这些群众回迁农村原籍,或在县城找熟人挂靠户口,而这两个办法均违背现行国家户籍政策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近日,湖北十堰市郧县上千名群众成了“黑户”,因为十多年前他们花费数千元从县政府的“农转非”户口竟是空头户口,不能顺利办理二代身份证、结婚证、子女落户等。

  据新华网报道,1999年,郧县南化镇村民李某花3000元买来“农转非”户口,其身份证住址为“郧县城关镇解放路58号”。

  2009年李某到省公安厅办理二代身份证时,被告知公安网上查不到个人户籍信息,要求回当地办理;2010年,李某和妻子两人回到郧县民政局办理结婚证,却被告知身份证地址是空户,没有二代证,根本无法申领结婚证。

  据了解,郧县县城“解放路58号”根本不存在。但是,在“解放路58号”空挂户口名单中有1000多人。

  报道援引郧县政法委书记周吉礼的话称,“郧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卖户口是当时的政府行为,钱也全部交了财政,全县买户口的有上万人。”若以1万人计算,每个户口按2000元计算,郧县便可敛财2000多万元”。

  郧县公安局副局长杨贵珠表示,上世纪90年代卖“农转非”户口是政府行为,为了集中管理,县里将卖出的户口集中挂在“解放路58号”等,后来户籍政策改革,不允许户口空挂。

  他声称,现在郧县对此有两个解决办法,要么迁回原籍,要么在县城找亲戚或熟人挂靠,目前大部分空挂户已经解决,只剩下少部分人还挂在“解放路58号”。

  199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曾下发《关于立即制止出卖非农业户口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立即制止违反户口管理规定、交钱就办理“农转非”户口的错误做法;1994年,公安部等部门又下发《关于坚决制止继续出卖非农业户口的通知》。■

  (财新记者 许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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