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推出在即”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15 16:53 来源: 21世纪网
8月15日消息,银监会就《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公开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该办法计划将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银监会表示,新资本监管标准不会导致银行产生大规模的融资需求。
该《办法》分别对监管资本要求、资本充足率计算、资本定义、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市场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商业银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和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规范,同时参考巴塞尔Ⅲ协议,将资本监管要求分为四个层次。
第一层次为最低资本要求,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5%、6%和8%;第二层次为储备资本要求和逆周期资本要求,储备资本要求为2.5%,逆周期资本要求为0﹣2.5%;第三层次为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为 1%;第四层次为第二支柱资本要求。办法实施后,正常时期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不得低于11.5%和10.5%。
《办法》规定,系统重要性银行原则上应于2013年底前达标,非系统重要性银行应于2016年底前达标;同时对资产减值准备、操作风险资本要求、不合格的二级资本工具的处理方法设定了单独的过渡期。
上一篇:发改委投放20万吨国家储备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