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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允许外国创业者单独申请工作签证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16 09:30 来源: 财新网

  对现有政策解释而非修改,总额限制并未改变

  【财新网】(特派华盛顿记者章涛)美国移民局(USCIS)对特殊专业工作签证(H1B)做出解释,称外国创业者在美国创业开设公司,可以为自己申请H-1B签证。

  移民局在本月2日对高技术移民签证(EB-2)也进行了最新解释,外籍企业家或高技术人士除了可以按现有条件申请投资移民签证外,在能够证明其业务“有利于美国利益”时还可以申请“国家利益豁免”。该机构还表示正在优化投资移民签证(EB-5)的处理流程以缩短时间。

  移民局的此次举动旨在改进移民处理程序以吸引更多的高技术人才和投资,以带动美国经济发展和增加就业机会。

  移民局强调对于各项签证的申请标准并未改变,以上规定只是对现有政策的解释而非修改,因此无需通过国会批准,预计将很快开始实施。

  美国企业竞争力研究所(Competitive Enterprise Institute)政策分析员诺瓦斯特(AlexNowrasteh)对财新记者表示,尽管这些解释有助于改进现有流程,但在移民政策上并无根本性调整,上述三类签证仍然受到严格限制,真正的改变尚需得到国会的支持。

  “比如H-1B审核中要求工作场地监控、收取高额费用以及设置顶层限制,这些改革都需要从国会层面来推动。”他说。

  H1-B签证则是美国为引进国外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的一类临时性工作签证。申请者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理论与实践知识,并完成高等教育的专业课程。

  EB-2签证是针对拥有高等学历,在科学、艺术、教育或商业方面的杰出能力将给美国国家的经济、文化和教育带来重大益处的外籍人士,每年配额为4万人。

  一般来说,申请人需要填写复杂的劳动资格证明,以向政府证明公司确实需要雇佣特定的外籍人士,而此次解释意味着他们还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利益豁免”这一更加简单的途径。

  EB-5是针对外国投资者,每年限额为1万名。申请者并须在美国投资100万美元,以新创立一间企业,在两年内直接创造至少10个就业岗位,或者是通过投资使美国现有的公司明显扩大发展,一般来说政府需要六个月至一年的时间来处理这一申请。

  诺瓦斯特表示,美国应该放宽对投资定义的限制,将房地产投资纳入其中。此举可以为房市注入大量资本并增加需求,同时还可增加物业管理行业的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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