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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计税调整公告原系伪造 多家央媒上当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16 10:10 来源: 中国经营网

  针对有媒体年终奖个税扣除将分12个月计税的报道,国家税务总局15日发布公告辟谣,证实未曾发布相关文件。

  年终奖计税调整公告原系伪造多家央媒上当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针对有媒体年终奖个税扣除将分12个月计税的报道,国家税务总局15日发布公告辟谣,证实未曾发布相关文件。

  国税总局表示,“从未发过该文件及解读稿,此文件及解读稿系伪造”。该文及解读内容在媒体刊登后,严重误导了纳税人。

  国税总局辟谣

  据新京报报道,国税总局15日上午发布声明澄清,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2011年47号公告)”系伪造,有人盗用国税总局名义发布公告并作出解读。国税总局指出,从未发过该文件及解读稿。年终奖仍旧按照现行的计算方法与新税法衔接。

  国税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从未发过此文件及解读稿,至于该伪造文件系何人所为以及如何流传出来,该负责人称,当前相关问题暂未查明,但必定要依法追究伪造公文者法律责任。

   多家央媒上当

  据扬子晚报报道,关于47号文件最早出现在11日的网络上。随后,《广州日报》在13日以大幅篇幅进行了报道;就在同一天,新华网也发了相同题材的稿子;而且,央视更是在4频道与新闻频道都进行了相关报道。

  无论《广州日报》还是央视新闻,其采访对象都明确指出为“国税总局相关人士”,新华网的稿子更是清楚地点明采访对象是“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同时详细解答了执行新税法的三大问题:“工资、薪金所得如何衔接?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如何衔接?涉外人员附加减除费用如何调整?”由此看来,冒用国税总局名义的这位“相关人士”,相当不一般!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至今网络上还流传着这份所谓“47号文”文档,文件共有21条,将近上万字,落款日期为2011年7月31日。从文件内容看,里面详细解释了关于工资、薪金所得、全年一次性奖金、董事会、派发红股等征税问题。口气与专业性俨然是权威部门发出一般。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代鹏表示,发布不负责任的虚假信息的人,对这个问题本身有一定的了解。另外,在整个税法修改和制定的方面我国的确存在着一些滞后的方面,给相应的虚假信息提供了可乘之机。

   假消息反响大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早在8月13日坊间就已经有消息称国家税务总局将改变年终奖计税方式,但对此消息,国家税务总局方面并没有及时做出回应。直到15日,也即国家税务总局名义被盗用两天后,其才出面回应表示该文件为伪造,比消息传播时间晚了两天。

  有网友猜测,这也许是国税总局自己的一个“试水”,先放出风声看看反响如何——但和此前一些部门“放风试探”不同,此次“假消息”明显受到民众的欢迎而不是反对,按说没有理由“撤销”,“试探说”没有足够的证据。

  包括年终奖在内的奖金计税方法最近一次改革是2005年。在2005年之前,纳税人所有的奖金都要一次性计税。从2005年1月开始,首次允许奖金分月分摊计税。也就是说,先将奖金除以12,以得出的数字来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按规定计税。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岳树民表示,年终奖除以12只是要确定税率,并非真的分摊每一个月去计税。2005年文件之后,事实上奖金税率是比以前降低了。这实际上是一种税率优惠政策。(编辑 谢振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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