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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太阳”总量敲定600兆瓦两部委明确竣工时限梁钟荣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18 09:05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梁钟荣深圳报道

  2011年金太阳工程规划已于近期出台,规模为600MW。

  8月17日,数位知情人士向记者证实,该文件为6月底金太阳示范工程正式接受项目申报文件的延续,600MW的建造规模各省“雨露均沾”。

  据悉,金太阳示范工程于2009年启动,第一期示范工程包括329个项目,设计装机总规模642兆瓦,用2-3年时间完成;2010年第二期示范工程272兆瓦,建设周期缩短为1年。

  “我们申报的金太阳示范项目已经获得通过,共计10MW,都在江苏泰州。”中盛光电中国区经理胡桂所向记者透露,该公司于6月底申报,并于7月份获得批准。

  根据申报要求,此次“金太阳”的补贴标准为:采用晶体硅组件的示范项目补助标准为9元/瓦,采用非晶硅薄膜组件的为8元/瓦。以晶体硅组件为例,2009年的补贴标准为20元/瓦,两年光景,价格下跌超过50%。

  “相对于7月24日出台的统一标杆电价,金太阳在中东部实施更有经济性。”在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看来,虽然这两种政策模式下的项目在盈利性上缺少可比性,但也可进行大致核算。

  孟宪淦举例,金太阳项目因为东部地区工商业用电价格较高,以年发电小时为1100小时的情况作为参照,发电成本是0.8元-0.9元/度,预计IRR(内部财务收益率)是8%-10%;而标杆电价项目在西部实施盈利效果更好,在该地年发电小时数达到1500小时的情况下,也能达到8%的IRR。

  针对2009-2011年共计三批金太阳示范项目竣工验收和资金清算时间的问题,财政部、住建部同时日前联合下发了通知。

  根据通知要求,2009、2010年批准的示范项目必须分别在2011年9月30日、12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并提出资金清算申请;2011年批准的示范项目必须在2012年8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并提出资金清算申请。

  通知同时称,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一律收回补助资金;对因条件变化而确实无法继续实施的示范项目,将取消其示范资格,收回补助资金。

  “由于盈利前景不佳及电网配套等问题,第一批工程中有39个项目围而不建、以次充好,两部委通知是为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孟宪淦解释。

  不同之处在于,因为第一期39个项目共计54MW金太阳示范工程中存在的问题,第二期工程中采用了统一招标制,但2011年统一招标制又取消。

  “统一招标制有一个问题,譬如无锡尚德或是阿特斯拿下的金太阳工程,他们会去要中标企业英利的组件吗?”一位中部光伏企业高管称,目前光伏企业所在地存在保护主义行为,“该地的金太阳项目多由本土企业获得”。

  孟宪淦对记者坦言,金太阳工程应出台更加细化监管措施,以确保第三批金太阳工程的质量及运行效果,并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和全面评估,避免骗取补贴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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