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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身份挡住维权路 投诉困难重重维权成本太高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19 07:57 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投诉困难重重 维权成本太高

  别被“洋”身份挡住维权路

  □ 本报实习记者 何 可

  7月28日,消费者田维向本报投诉,称其所购买的威士忌酒内发现一只苍蝇。无独有偶,8月9日,消费者毕华向本报投诉,称其在乘坐加拿大国际航空公司航班时,丢失两箱行李。两人在求偿过程中均遇到不同程度的阻力,商家的“洋”身份成为两人维权的最大障碍。

  当中国消费者遭遇“洋”商,应如何应对?本报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

  维权难只因“洋”身份

  毕华于去年5月16日乘坐加拿大国际航空公司的航班,从波士顿返回北京,抵达后发现托运的两箱行李丢失。该航空公司总部要求毕华提供丢失物品的详单,并且必须提供箱内物品的购买凭证,否则不予赔偿。

  田维于今年2月赴迪拜出差,回国时在机场免税店购买了一瓶威士忌,回家发现该酒中存在异物(一只苍蝇),于是直接找到了该品牌在中国区的子公司,要求其对酒中异物进行解释,并且召回该批次产品,但该公司只同意通过经济方式解决该问题,不承认该酒为自己生产,同时拒绝田维召回该批次产品的要求。

  看来,商家的“洋”身份着实难住了不少消费者。为什么消费者的索赔请求被一拖再拖?为什么外商在中国的子公司总是拿总部搪塞?当权益受损,消费者是否负有举证责任,是否只能去“洋商”的总部讨说法?记者调查发现,类似于“找总部”的种种说辞,只是部分外商利用消费者法律知识不足和法制观念不强,给维权设下的“障眼法”。

  国内可起诉“洋”企业

  “遇到类似的案件,消费者可以直接在中国提起诉讼的。”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的李文革律师告诉记者:“只要这些公司在中国建有生产网点、销售网点或代理处,就意味着它们接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就必须代表公司受理消费者的正当索赔请求。”

  李文革分析称,现在有很多跨国、跨地区的公司企业,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还会越来越多,消费者经常会遇到产品的购买地和生产地不是同一地区的情况,如果购买这些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出现问题,消费者完全可以去找其在本国或本地区的销售商或者服务部。如果代理方不予处理,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就是田维与毕华都可以在国内提起诉讼,并且将“洋商”的中国代理方列为被告。

  针对田维的另一个疑惑:其所购买洋酒的鉴定责任是否由其本人承担。李文革认为:如果该案件进入审理环节,只要田维可以提供相应的购买凭证和相应的产品,则不必担心鉴定责任。根据合同法规定,此种情况下,举证责任将转移到销售方或生产方,由商家证明该商品是否为自己生产或销售,所以田维无需承担该酒的鉴定责任。

  至于乘坐飞机行李丢失的情况,我国的航空法及相关国际公约中有明确的规定:由于航空公司托运出现失误,致使旅客行李丢失,将对托运行李按照每公斤20美元的标准进行赔偿。航空公司拒绝毕华的赔偿请求,是没有道理的。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的赵学经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毕华如果不能提供所遗失行李的相关凭证,至少可以依照航空公司的惯例按行李重量获得赔偿。

  李文革表示,航空公司按重量赔偿的惯例涉嫌霸王条款,毕华如果不能接受该赔偿,也可以进行申诉。在航空公司和消费者互不信任,而又彼此不能提供证据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向机场安检系统索要登机安检时的录像和影像资料,来验证消费者丢失物品的具体情况。

  “官司成本”吓退消费者

  按照律师的说法,消费者可以在国内提起诉讼,而且胜诉的可能性还很大,那么抛开事件本身,这些消费者为什么宁愿找媒体曝光,也不愿意通过法律来解决纠纷呢?

  赵学经给记者分析了中国消费者不愿意“打官司”的两个原因:一为“打官司”的成本高,一为消费者的法制观念不强。首先,案件审理时间长,一般来讲,从提起诉讼到一审判决,普通流程需要6个月时间,简易流程的话也要3个月,如果需要二审,则至少要花费大半年时间,很多消费者都耗不起。其次,起诉的成本高昂,消费者需要承担相应的律师费用和诉讼费用,相较而言,遗失的行李就不算什么了,很多消费者认为即便是胜诉也得不偿失。此外,目前很多消费者没有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相关的法律程序,如果打官司,则需要找人咨询、从头学起,法律门槛让很多消费者望而却步。

  除了打官司本身的成本困境,消费者还存在一定的认识误区。赵学经分析称,很多消费者在打官司时存在畏难情绪,因为消费维权,往往意味着消费者要以个人身份去对抗一个大公司或者航空、铁路等垄断行业。地位上的悬殊,让消费者在起诉时心理上处于弱势地位,认为自己很难打赢官司。

  赵学经表示,虽然近年来,我国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有所提高,但是法制观念仍然有待提高。其实就算是面对垄断行业,如果消费者握有足够的证据,也会胜诉。

  “真正有勇气站出来说话的消费者并不多。”赵学经感叹道,很多消费者愿意在网络上发牢骚,而不通过法律手段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让不法商贩更加有恃无恐。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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