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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合作区:首推企业化政府概念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22 01:27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卢丽涛 汤玥

  前海、横琴和南沙构成了珠三角地区的粤港澳合作的金三角。

  一年前,《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获国务院批准。今年7月,《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颁布实施。

  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于8月19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暂行办法》和《前海湾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

  在昨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前海管理局局长郑宏杰表示,前海管理局是国内第一个法定机构,即,企业化政府,通过立法形式授予部分行政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政府资助、独立运作、企业化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准会大幅提高。这是借鉴香港和新加坡管理经验的举措。

  同时,前海合作区是特别的法治示范区,鉴于前海合作开发涉及到产业创新、体制改革、法律适用等重大问题,国务院作出了两条特殊的政策安排:一是建立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的前海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在非金融类产业项目的审批管理上赋予前海管理机构相当于计划单列市的管理权限。

  8月17日,本报记者在前海合作区现场看到,土地清理工作基本完成,填海及软基处理工程全面铺开。

  郑宏杰介绍,预计9月底前可形成基本稳定的前海空间规划。

  前海合作区招商顺利,截至6月底,已经明确意向投资金额的重点项目累计11个,意向投资金额达585.5亿元。

  前海投资开发控股公司也正在筹备中,按照前海管理条例,可以邀请、选聘香港方面人士来参与该公司操作和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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