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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城管伤人致死案已提起公诉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22 16:41 来源: 财新网

  辽阳三名城管队员殴打当事人致死,被以故意伤害罪起诉

  【财新网】(记者 贺信)命案发生三个月后,8月2日,辽阳市宏伟区检察院对该区城管局原执法中队中队长张松以及两名科员刘义、郑晓曦提起公诉。张松等人将在宏伟区法院出庭受审。

  辽阳城管伤人致死案发生于今年5月3日。宏伟区政府5月16日对外发布公告称,事发当天上午,张松等人进行例行公务巡逻。在制止周晓明家私自在公共绿地预留地铺建水泥地面过程中,张松等人与周晓明发生口角并互相殴打。周晓明倒地昏迷,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死者周晓明今年43岁,曾经接受过心脏搭桥手术。其子周阳回忆说,父亲先是被打倒在地,爬起来后声称自己是心脏病患者,并撩起衣服展示了手术刀口。之后部分城管队员停止殴打,但张松仍然挥拳相向击中周晓明头部。

  就这一细节,《起诉书》提供的版本称:周晓明低头冲向张松,张松用拳击打周晓明头部。

  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中心于5月23日出具了鉴定报告。该报告认为:周晓明系冠状动脉硬化心脏病,陈旧性改急性心肌梗死,导致急性心功能障碍而死亡。周情绪激动,与他人发生冲突、厮打等应为其心脏病急性发作的诱发因素。

  5月4日,当地公安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对上述3名城管队员实施刑事拘留,同月28日,涉嫌罪名改为故意伤害罪,3犯罪嫌疑人被执行逮捕。

  死者周晓明家属的代理律师王耀刚对罪名以及案件管辖权持有异议。他认为,张松明知周晓明是严重心脏病患者仍对其殴打,属放任其死亡结果发生,其行为符合间接故意杀人特征,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在案件起诉前曾向辽阳市两级检察机关发出《律师意见》,建议将此案移送辽阳市检察院管辖。检察机关未予采纳。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中级法院管辖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及以上刑罚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此案由基层法院管辖,意味着被告人的刑罚不会超过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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