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今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划定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23 02:31 来源: 济南时报
时报8月22日讯 (见习记者田珊 通讯员王东 李波)济南市政府日前发布了2011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以2010年我市法人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1096元为基数,基准线为平均工资增长15%,上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23%,下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6.5%。
根据规定,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应围绕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安排工资增长;生产经营较困难、上年亏损且当年可能出现亏损的企业可按下线安排工资增长,亦可暂不增加工资;企业确因经济效益下降、工资支付能力不强等原因,不能按下线落实的,职工工资的增长最低应达到工资最低增长比例,即企业实现利润每增长1%,职工工资应至少增长0.4%;竞争性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不得突破工资指导线的上线;垄断行业及财政补贴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涨幅不得突破基准线。
职工平均工资不增长的,企业负责人工资亦不能增长;企业工资增长达不到工资指导线要求的,要同比例扣减企业负责人收入;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本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企业负责人收入增幅不得高于本企业职工工资增幅;一线职工年度工资增长幅度不得低于本企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企业年度职工工资没有合理增长的,负责人工资也不得增长,企业以及负责人不得参加评先评优,实行年薪制的企业,有关部门不得审核兑现负责人年薪。
济南市政府要求,企业应根据《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在工资指导线发布30日内,通过集体协商的方式制定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