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并下达2011年工作任务的通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26 12:00 来源: 财政部网站align=center>教基一厅函[2011]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十二五”期间,教育部和财政部将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为规范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财政部、教育部印发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管理办法》(财综〔2011〕45号)。现就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项目实施
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建设是党中央重视教育事业发展、重视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重视青少年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具体措施,对进一步推动我国校外教育事业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相互配合,规范和加强项目管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规政策,科学规划基地的功能, 保证项目质量和工程进度,确保项目建设成后发挥示范作用。
二、资金总量和分配原则
“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将安排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30亿元支持建设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指标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分配:
(一)统筹平衡原则。重点支持学生人数较多而现有综合实践基地数量不足的地区。
(二)鼓励性原则。积极支持2001年以来各地校外教育特别是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较好、作用发挥明显的地区。
(三)保障性原则。优先支持符合申报条件,当地教育和财政部门对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的建设和使用做出科学规划,并提供资金保障,确保建成以后能够有效运转的地区。
三、2011年项目数量及申报要求
本项目设施中应包括室内综合实践区、室外劳动实践区、综合训练区、生活区等基本功能区,有可容纳学生集中食宿,开展学工、学农、学军、生命安全教育等综合实践教育活动的场所。有配备稳定的教师队伍,有充足的运行经费,能确保活动的正常开展。具体申报要求详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申报办法》(附件1)。
2011年计划建设20个项目,以后每年指标视各地项目建设使用情况和当年彩票公益金收入情况进行确定。
各地在接到本通知后即可组织项目的申报工作。申报工作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省级财政部门组织实施,仅支持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建设。2011年每省份可申报1个项目,教育部会同财政部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后,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20个项目予以支持。凡符合申报条件、但因指标有限未被纳入今年指标的项目,明年优先考虑支持;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明年重新申报。
四、项目实施
(一)项目申报评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管理办法》(财综〔2011〕45号)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申报办法》所规定的申报要求,选定拟支持建设的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审核项目申报书,实地考察后形成《申报项目实地考察意见书》,于2011年9月30日前上报项目申报书及《申报项目实地考察意见书》。教育部和财政部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后,确定并公布项目名单,并在教育部和财政部网站上予以公示。
(二)项目启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接到项目立项通知后,应及时会同项目所在地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启动项目建设工作。
(三)项目建设。项目建设进入实施阶段后,要做好基建工程的安全管理、质量监督等工作,确保工程进展顺利,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四)项目检查验收。省级和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并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验收工作。教育部和财政部将对各地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抽查。凡不符合项目建设要求,擅自变更用途,违规合建的,将责令其进行整改。对于资金到位后,无正当理由一年内未开工的,将取消项目资格,项目资金收回并纳入下一年度的资金分配中。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地教育、财政等部门要把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工作,作为为未成年人办好事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该项目,项目所在地的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建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负责制,精心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建好用好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确保项目顺利完工、投入使用。
(二)切实履行职责。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认真组织实施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确保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的正常运转,并组织做好项目检查、评估等。
(三)加强监督管理。各地要按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检查和管理,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设立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要坚持收支平衡和勤俭节约原则,杜绝挤占、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好事办好,确保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四)做好宣传报道。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道项目工作进展情况,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联 系 人:张东燕沈瑞
联系电话:010-6609641266097873(传真)
财政部综合司
联 系 人:顾兆霞刘艺
联系电话:010-6855154268551586
附件:1.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申报办法.doc
2.项目申报书样本.doc
教育部办公厅 财务部办公厅
二○一一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