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监管执法再发力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29 08:13 来源: 经济日报农业部副部长高鸿宾日前在全国草原监理工作会议上提出,落实全国牧区工作会议精神,农业部将从以下几方面强化草原监管执法:
强化体系建设。各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要把草原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17号文件关于“在牧区半牧区县(旗、市)健全草原监理机构,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保障工作经费,改善工作条件”精神,加快建立健全268个牧区半牧区县的草原监理机构,其他草原面积较大但尚未设立草原监理机构的地区也要尽快设立草原监理机构。要定期研究草原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工作,以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为契机,逐步解决“有机构无编制、有人员无经费、有职能无手段”等突出问题。
加大支持力度。现在,草原监督管理体系建设还存在机构不够健全、队伍力量薄弱、工作经费不足、设施装备落后等问题,与所承担的职责任务不相适应。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在规划编制、投资计划和财政项目安排、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向草原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倾斜。要切实加强草原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投入,努力实现每个监理机构有办公场所、有交通工具、有执法办案取证设备、有监测预警设备、有防火防灾设施设备的“五有”建设目标。要将草原监督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国家和本级财政预算。
加强统筹协调。要加强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草原监理机构、草原技术推广部门和草原科研单位的统筹协调,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草原保护建设的合力。要积极争取人大、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在草原立法、项目立项、经费保障等方面的支持,建立加强草原监督管理体系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稳定投入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