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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挂牌督办15家污染企业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29 17:54 来源: 财新网

  环保部称,“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全面完成”

  【财新网】(见习记者 林韵诗)8月29日,环境保护部发表通告称,“十一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全面完成。同时,该部将挂牌督办15家减排不力的企业。

  通告称,环保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统计局、监察部,考核了2010年度及“十一五”期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五大电力集团公司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

  环保部新闻发言人陶德田表示,2010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为1238.1万吨、2185.1万吨。与2009年相比,分别下降3.09%、1.32%;与2005年相比,分别下降12.45%、14.29%。因此,两项指标均超额完成减排10%的“十一五”目标。

  同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和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五大电力集团公司,都较好地完成了《“十一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下达的总量控制任务。

  陶德田称,从主要减排措施来看,2010年,全国新增燃煤脱硫机组装机容量1.07亿千瓦,新增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1900万立方米。

  但陶德田指出,仍有个别企业存在突出问题。已有七家企业因为污水处理设施无故不运行、长期低负荷运行或出水超标排放,被环保部挂牌督办。

  这七家企业为:天津市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山西省太原市排水管理处污水净化三厂(殷家堡污水处理厂)、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木里图污水处理厂、江苏省扬州市江都沿江汇同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河南省周口市鹏鹞水务有限公司(沙南污水处理厂)、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污水处理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污水处理厂。

  对以上企业,环保部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完成整改,将暂停其所在城市的新增化学需氧量排放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

  此外,还有八家企业因脱硫设施运行不正常、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假、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务,也被企业被环保部挂牌督办。

  这八家企业为:内蒙古霍煤鸿骏铝自备电厂、江苏连云港新海发电有限公司、河南民权发电有限公司、河南能信热电有限公司、湖南石门发电有限公司、广东省东莞市三联热电厂、四川乐山海虹发电有限公司、甘肃西固热电公司。

  环保部除了责令以上企业限期整改,还要求有关部门扣减企业停运时间所发电量的脱硫电价款,并按规定罚款。

  陶德田强调,环保部将督促和跟踪挂牌督办企业认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监察机关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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