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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视地方债问题也不夸大风险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30 01:19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29日就中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徐林表示,防范中国地方债风险十分必要,但不能简单用“寅吃卯粮”来作价值判断,中国“出现政府性债务违约的可能性不大”。

  徐林的这个表态,其实也是他几年来的一贯态度的延续。针对备受关注的地方债问题,徐林一直认为,风险爆发的现实可能性并不大。这跟外界的一些看法不尽一致,在欧美债务危机的背景之下,有人对中国的地方政府债务问题表现出了相当的担忧。现实中一些个案的发生,也强化了这样的担忧。

  无疑,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几年来一直成为财经媒体的关注热点。但究竟该如何来看待当下的地方债务风险,各方很难形成共识。一是地方债数据有多大,一直没有准确统计;二是所谓的“金融堰塞湖”有没有“决堤”的可能,缺少更为一致的意见。

  在我们看来,地方债务问题现实存在,其风险需要正视,但也并非“黑云压境”,在处理得当的前提下,不会形成系统性、全局性的坍塌。也就是说,要高度关注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但不能随意夸大。同时,从解决问题的角度观察,要高度重视对地方债的分类清理,但也不必刻意“挤泡沫”。刻意去“引爆”风险,很有可能得不偿失。

  地方债务的产生,特别是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形成的债务,主要是用于各地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国家审计署曾表态,要“盯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很大比例上,地方债务正是通过地方融资平台实现并累积起来的。

  从各地基础设施建设产生的债务情况看,部分地区和行业偿债能力确实较弱,高速公路建设等借新还旧率较高。个别地方发生的困局,已经将商业银行推到了地方融资平台违约风险的悬崖边上。另外,地方政府还存在举债融资缺乏规范、大部分债务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以及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地方债务的风险,就是在这样的过程中不断被累积起来。

  很明显,地方融资平台产生的风险,不仅会给地方财政带来相关连带风险,也会因此产生金融风险。一些地方政府职能的边界模糊,在经济领域“作为”太多,导致许多地方可支配财力无法满足庞大的资金需求。因此,正视地方债务的现实风险,其意义不言自明。

  但也要指出的是,地方债有问题,并非已如脱缰野马,失去了控制。总体而言,地方政府的累积债务相对于中国财政的偿付能力来说,风险是完全可控的。正如徐林所称,中国正处在经济快速增长期,政府财力增长也相应较快,政府还拥有较多的可变现资产,相对于目前的负债规模,政府总体上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过于夸大地方债务问题的严重程度,会因此给市场形成预期,进而使得问题更容易恶化。进一步看,地方债务问题,也不都是地方政府的责任。地方债务的不断积累,与现行财税体制之下地方财权和事权间的不相匹配,亦大有关系。地方债务并非一个简单的、孤立的问题,背后牵涉复杂的财税体制、行政运行成本等难题。

  当下的任务,自然是要建立起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管理体系,逐步摸清各种地方融资平台的债务家底,在此基础之上,区分不同的融资平台,区别风险程度,分类进行规范。强调分类清理,而不是“一刀切”,正是基于地方债务背后有着各类复杂的因素。同时,也是承认问题的现实性,采取渐进疗法,逐步化解风险,尽量避免因刻意引爆风险而产生的副作用。

  概言之,面对今日财经界相当关注的地方债务问题,要有一个理性的认识,即在正视风险的同时,也不随意夸大严重性。以此认识为前提,逐步推进城市投融资体制市场化改革,筹建公用事业投资基金,建设性地“清理”地方融资平台。在更深的层面,则是要推进中央和地方财政体制的改革,根据中央和地方事权来确定财政收入的支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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