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还债高峰将至 城投债风险待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30 01:19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孙书博

  国家发改委称风险总体可控

  即将到来的城投债还债高峰,将考验地方融资平台,乃至地方政府的还债能力。

  就在昨天,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表示,考虑到我国正处在经济快速增长期,政府财力增长也相应较快,政府还拥有较多的可变现资产,政府总体上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随着各级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越来越重视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防控,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化解部分地区和领域的债务风险,在我国出现政府性债务违约的可能性是不大的。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微博)也认为,虽然目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还处于一个整体可控的范围内,但是其局部的、阶段性的风险依然不容小觑,这主要体现在短期流动性风险较大、局部风险增大以及短期内的局部风险较为集中。

  “借新还旧”难消除?

  审计署公布的统计报告显示,今明两年有24.5%和17.2%的地方债务集中到期,而未来三年需要偿还的比例则超过53%。

  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07174.91亿元,其中银行贷款占到了79.01%。在2010年底的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中,有51.15%是2008年及以前年度举借和用于续建2008年以前开工项目的。

  巴曙松昨日撰文表示,偿债期限相对集中,增大了部分地方政府的偿债压力,提前了风险暴露的可能。由于一些债务的期限结构与项目的投资回收周期不匹配,随着偿还高峰期的到来,部分地方政府的资金链将会面临流动性风险。

  不仅如此,审计数据显示,2010年底,有78个市级和99个县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高于100%,分别占两级政府总数的19.9%和3.56%;并且,由于偿债能力不足,部分地方政府只能通过举借新债偿还旧债,还有部分地区出现了逾期债务。

  而在银监会2011年年中工作会议上,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明确提出,下半年要完善原有地方融资平台续建项目的规范工作,禁止用信贷资金支持不符合要求的新平台和新项目;对于到期的地方融资平台贷款本息,不得展期和贷新还旧。

  巴曙松认为,这样就断绝了不少地方政府和地方融资平台通过借新债还旧债和对旧债延期的方式来缓解偿债压力,使地方政府和地方融资平台的流动性风险进一步的增大。

  一些投资者认为,目前城投债的规模和地方政府负债率来看,出现债务违约的可能性不大,但是这是建立在借新还旧不被叫停的前提下。

  也正是如此,近期债券市场上的直接表现,就是城投债券的发行不畅,发行利率快速提高。

  而在财政部科研所副所长刘尚希(微博)看来,真正禁止贷新还旧的可能性不大。他认为,贷新还旧是正常机制,目前不仅仅是城投债存在贷新还旧,包括国债很多都是贷新还旧,企业也是一样。“贷新还旧本身不是问题。但是‘度’需要怎么控制,内容机制如何建立健全,如果叫停问题会更大。”刘尚希说。

  集权管理地方债?

  由于我国还没有建立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制度,徐林认为,当前最需要做的是尽快建立政府性债务的监测体系和风险控制标准,将政府负有直接或间接偿还义务的各类债务纳入政府性债务的监控范围,设定政府性债务风险控制指标和标准,并对政府性债务实行余额管理,使地方政府的债务融资规模控制在安全范围内。

  巴曙松建议有关部门借鉴美国俄亥俄州模式,即建立规范充分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地方政府不仅要定期向上级政府和当地人大汇报,还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披露。

  其次,应尽快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这些指标应主要包括地方财政自给率、地方财政可用财力比例、债务依存度、债务负担率、债务偿债率、内外债比率,以及借新还旧债务额占债务总额比重等,同时应设定合理的债务安全线和风险指标控制范围,科学划分地方财政风险信号类别。

  “地方政府设立债务管理委员会,并将所有政府债务,包括直接显性债务、直接隐性债务、或有显性债务、或有隐性债务等,一律纳入财政部门统一管理,由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统一口径具体负责政府债务的统计、举债的审查控制、债务资金的使用和偿还等全过程的管理和监控,变政府债务的“分权”管理为‘集权’管理,把政府债务全面置于各级政府完全能够控制的‘笼子’里。”巴曙松说。

  不过刘尚希认为,地方债地方政府去管理,国家要做的应该加大地方的责任,财政部要加大监管的责任,而不是简单由中央来担着,应当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明确责任。

  在谈到地方债信息公开方面,刘尚希认为,如果地方政府什么都想干,多少钱都不够,在借债前,地方政府应该公布为什么借债,打算做什么,事前借债的动机、目标、用途都要公开。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