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督察土地流转:“一把手项目”是重点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30 03:48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耿雁冰 葛育民
2011年8月至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农村土地承包执法检查组分成6个检查小组,分赴河北、吉林、安徽、山东、湖南、甘肃等地开展检查。
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今年的一项重要监督工作,此次检查组的检查重点是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实施情况。
8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在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上表示,要围绕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偿流转、依法解决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等重点开展工作。
“一把手项目”监管难
“现在全国城镇化摊子铺得很大很快,部分地区在建设用地的问题上出现严重冲突,引发了中央重视。”对于全国人大开展执法检查的背景,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廖永松表示。
据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到农村调查掌握的情况,最严重的问题是地方借土地流转名义,在农民承包的土地上做企业,变相把土地非农化。
目前,我国建设用地平衡、土地总量动态平衡由省级政府负责,一定时期内减少的耕地总量和开垦增加的耕地总量保持动态的平衡。相对于城镇而言,农村宅基地较多而且使用成本较低,所以建设用地的指标主要还是来自农村,尤其是农村居民点合并。
今年7月份,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联合公布首次土地问责名单,问责涉及的地方官员大都来自三、四线的城市及城区,没有一线城市或省会城市上榜,公众认为被问责官员行政级别过低,此次问责“高举轻落”。
“虽然目前国土系统是垂直管理,但地方往往是一把手在推动大型项目的开发,经一把手批准的项目上马以后,各部门便很难监督了。”廖永松表示。
受访人士认为,在全国实行省以下土地垂直管理体制,将市、县、乡的土地审批权力上收了,但如何防范基层土地部门主动或被动与政府联合违规出让建设用地,似乎没有很好的对策。
本报获悉,已经基本完成修订的《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将通过编制省、市、县各级土地整治规划,进一步明确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重点地区和保障措施。今后,各类土地整治活动都必须符合土地整治规划。
农民补偿无保障
九年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组曾赴各地进行检查工作。彼时,2003年3月1日,《农村土地承包法》正式施行。
检查组在当年的检查中发现,违法批地用地、乱占滥用耕地的现象比较突出,失地农民的补偿和安置不落实。
当年检查出来的问题,至今天依然存在。据介绍,建设用地的招拍挂即先把农民的土地收购变为国家建设用地,再通过招拍挂卖出去。在经济相对落后地区,如果招拍挂的价格不是很高,对于农民的补偿标准就较低。
“主要的问题还是土地处于什么位置、土地价格有多高。”廖永松告诉记者,在一些偏远地区,地方政府急于求成,土地招拍挂价格不是很高,补偿标准比较低,侵害了农民的利益。
今年2月份,国土资源部就联合中央农办、住建部等多部委和机构,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对农村土地整治中涉及建设用地整治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检查,重点摸清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节约土地留用分配、使用和资金管理问题。
目前,国土资源部已经对清理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提出进一步加强监管和深化改革的政策措施,并向国务院做出专报。
廖永松在东部某省调研时发现,几个地级城市因为招商引资,工业项目没有建设用地落地。按照土地规划,耕地不能用于建设用地,但是有些地方急于求成,打擦边球,搞所谓的生态农业、观光农业,把一些耕地搞成了建设用地。
8月2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更是用了三个“最严格”强调中国的土地管理制度:“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