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恩资本或大手笔抛售国美股份 将退出国美?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01 09:37 来源: 中国经营网国美电器虽然交出了一份漂亮的半年度业绩报告,但敏感人物缺席重要场合却让其8月30日的股价大跌。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国美电器虽然交出了一份漂亮的半年度业绩报告,但敏感人物缺席重要场合却让其8月30日的股价大跌。当日,有消息称,国美电器股东贝恩资本近日已计划大手减持国美股权,并委任摩根士丹利进行试盘。
贝恩投资国美浮盈近40亿港元
据中国证券报消息,国美电器日前公布的半年报显示,公司净利润达16.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7.9%,净利润增速跑赢苏宁电器。香港联交所公告显示,摩根大通今年以来持有国美电器的股份数量持续下降。
“贝恩资本作为财务投资人迟早将退出国美电器。”有分析人士指出,国美电器在经历“陈黄之争”之后,已经逐步走入正轨。国美电器的股价也从去年的2.12港元的低点上升至8月31日收盘时的3.34港元,贝恩资本债转股之后已经浮盈近40港亿元,不排除退出的可能。
2009年6月国美深陷财政危机时,贝恩资本出资认购了国美电器发行的可转换债券15.9亿元人民币(约18.04亿港元),并在2010年9月将所持有债券全部转股,转股后持有国美电器股份16.307亿股,占国美总股本的9.98%,成为国美第二大股东。
该笔投资已为贝恩资本带来了丰厚的收益。按照国美电器8月31日3.34港元的收盘价计算,贝恩资本投资国美电器的股权目前市值达54.47亿港元,减去当时18.04亿港元的成本,净赚36.43亿港元,加上贝恩资本此前的债权收益1.8亿港元,贝恩资本已经实现超过200%的投资收益。
贝恩资本委大摩出售国美股份?
国美电器29日发布半年报时,身兼国美非执行董事的竺稼,缺席国美的分析员电话会议,只派一名代表出席,也令外界揣测贝恩资本或已萌生退意。
对于贝恩资本减持国美电器的传闻,国美电器方面表示,公司不做任何表述。而贝恩资本副总裁戴卫青则表示,对于贝恩资本减持国美电器的事情并不知情。
据广州日报消息,“市场的传言不属实,贝恩没有这方面的计划”,一位贝恩相关人士表示。在对外的口径中,贝恩指出仍会通过在国美任职的董事支持国美董事会,支持国美的运营和业务发展,同时对于国美刚刚公布的半年度业绩报告,贝恩方面“非常满意”,并对国美的未来发展和保持市场领先地位充满信心,“基于这些理由,贝恩仍会保持国美第二大股东的地位”。
市场消息指出,贝恩资本正委托大摩就出售所持有之国美股份测试“水温”。消息称,国美电器股东贝恩资本,近日已计划大手减持国美股权。
虽然贝恩方面对市场传言予以明确否认,但分析认为贝恩退出国美是迟早的事。
市场消息直接令股价大挫。国美电器昨日在香港市场大跌4.99%,报收于3.24港元。
时至今日,贝恩手中的这部分持股已随着国美度过管理层内斗危机、业绩恢复而致股价上升得到了丰厚的回报。即使昨日大跌,以收盘价3.24港元计算,与贝恩去年的换股价相比获利还是高达192.42%。
分析也认为,贝恩的投资与同行相比已属不低,加上国美交出了一份不错的半年度业绩报告,退出是不错的选择。
不过贝恩现在头疼的是,是否会有合适的接盘机构?大摩此前已清仓国美股票,再高位接盘可能性不大,而因为在“黄陈之战”中态度反复,贝恩可能会因此在国内开展业务受到损害,贝恩要想实现套利,仍然是一个不小的难题。
苏宁紧逼
苏宁电器半年报显示,苏宁在中国内地、香港地区、日本市场共有连锁店1488家。而国美电器方面,加上494家非上市的门店及59家大中电器门店,国美集团旗下门店总数达1491家。如此,苏宁电器与国美集团门店之差仅为3家。
自张大中执掌国美电器管理层后,国美集团便开始快速扩张,希望再次拉开与苏宁电器的距离。上半年,国美上市公司部分新开门店131家。值得注意的是,目前苏宁电器也保持着较高的开店速度,苏宁上半年新进地级以上城市10个,新开连锁店152家,置换/关闭连锁店12家,净增加连锁店140家;在香港地区新开连锁店5家,并协助Laox在日本北海道新开连锁店1家。3123>>
国美电器虽然交出了一份漂亮的半年度业绩报告,但敏感人物缺席重要场合却让其8月30日的股价大跌。
国美董事局主席张大中表示,今年上半年国美电器的开店速度已经明显快于去年,去年国美电器上市公司新增的门店约为100家。同时,还将继续加大门店规模。
国美电器还面临苏宁电器电子商务方面的压力。华泰联合称,苏宁电器的电子商务平台苏宁易购收入环比增长31.9%,好于行业平均水平,预计易购全年收入完成50亿元是大概率事件,并有望达到60-70亿元。而国美电器在收购库巴之后随后推出国美网上商城,发力电子商务。国美管理层表示,将继续拓展电子商务,并在渠道和供应商方面加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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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每日经济新闻消息,8月31日,胡懂志起诉原大中电器创始人、国美电器现任董事会主席张大中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中院”)正式开庭审理。
作为张大中的老友,胡懂志起诉的事由是,1987年其与张大中签订的一份《张大中与胡董(懂)志合作协议》,《合作协议》约定:由原告“胡董(懂)志投资人民币三千元”,并“维护大中电器的正常经济利益”;“大中电器支付全部利润的百分之十五于(予)胡董(懂)志”,“利润根据资金周转情况发放”。
在法庭上,张大中的代理律师表示,当年的3000元钱,早已经在合作失败之后如数奉还。但胡懂志则坚称,始终都没有收到这笔钱。按照胡懂志的起诉请求,其向一中院起诉的第一被告人是张大中,第二被告人是北京市大中电器有限公司,胡懂志要求,张大中向其支付(部分)合作利润7000万元。胡懂志表示可以接受法院的调解,而张大中一方的两个被告人均表示不希望进行调解,望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
原定于8月31日上午9点半开始的庭审在被拖延了一个小时之后终于开庭,但是张大中本人并未出现。
据了解,法庭上的胡懂志数次出现较为激动的情绪,“如果大中大哥能够到场,我一定要好好问问他。”根据胡懂志的描述,1982年从工厂辞职的张大中,开始从事一些家电贸易相关的个体商业。1985年,他参与张大中主要实体大中电器修理部的工作。
胡懂志称,作为首钢集团技工,他在1986年从一个自日本归国的朋友处得知做家庭音响赚钱,便建议张大中跟他一起生产音箱。
“当时创办音箱厂需要1万元,张大中跟我借了3000元”,胡懂志回忆说,“后来我提出要签订协议保护自己的利益,张大中提出音箱厂30%的股份给我,但是我没有接受,我觉得大中电器更有发展前景,于是就要了大中电器公司15%的利润。”
据胡懂志的代理律师北京市安园律师事务所张成茂透露,上述音箱厂建成后,张大中当时所做的业务,除了电器贸易的商店外就是音箱厂。而音箱厂的出资情况是张大中和胡懂志分别为7000元和3000元。
张成茂指出,由于生意火爆,成立后两个月音箱厂就盈利4万元,在法庭上,卢林木器厂当年的厂长也确认了这笔款项,并指出当时是由张大中亲自管账。此后,张大中开始了业务扩展。1988年,也就是音箱厂成立后仅一年,张大中出资35万元人民币,在北京市海淀区工商局注册了“大中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张成茂表示,张大中之所以能快速扩展,与音箱厂关系重大。在大中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名单里没有出现胡懂志的名字,基本都是张大中的亲戚。
而在2007年,张大中将大中电器卖给国美,获得了36.5亿元的回报。除去20%的个人所得税,以15%的股份计算,张成茂指出,胡懂志应该获得相应的5.475亿元回报。
但是,胡懂志没有选择5个多亿的标的,仅仅要求7000万元。“7000万元的标的要支付的律师费为50万元,而目前我只能支付得起这个费用。”
胡懂志强调,作为合伙人,胡认为其应该享有作为合伙人的权益。而张大中方面律师则认为,胡懂志采用这种恶意诉讼的方式是不恰当的,应该对张大中的损害予以弥补。
在长达近4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双方始终围绕着“3000元是否是投资”、“大中电器有限公司是否承担连带责任”等问题进行争论。3<<123>>
国美电器虽然交出了一份漂亮的半年度业绩报告,但敏感人物缺席重要场合却让其8月30日的股价大跌。
庭审过程中,胡懂志拿出了那份尘封24年之久的《张大中与胡董(懂)志合作协议》,24年前蓝黑色的钢笔笔迹已经有些褪色,纸张也在多年的折叠之后,显出深深的痕迹。
这也是胡懂志一方向法院所提供的第一份证据材料,“大中电器与卢林木器厂合作开发音箱生产,由胡懂志投资叁仟元,并担负协调两单位经济往来正常进行。维护大中电器正常经济利益,两单位合作过程圆满,大中电器支付全部利润的15%于胡懂志。”
张大中方面认为,既然大中电器已经不在卢林木器厂进行生产,那么就意味着双方的合作已经宣告失败,“并且在随后的6个月之内,张大中已经归还了3000元。”
但是,胡懂志则坚称,自己并没有收到这笔钱,而张大中方面也无法提供任何证据来证明已经归还。
在双方的争论过程中,另一个焦点就是作为第二被告人的大中电器有限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大中电器方面认为,当年张大中与胡懂志签订协议的时间是在1987年,而大中电器有限公司成立的时间是1989年,自己并没有义务承担胡懂志对张大中本人的连带责任,“而原告一方也没有在法律上找到相应的依据。”
张成茂称,大中电器有限公司所承担的连带责任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张成茂和胡懂志均表示,本方可以接受和解,但是具体情况还是要看法院调解情况。
而张大中一方则明确表示不接受和解,希望法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编辑:海绵)3<<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