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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是什么?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04 13:20 来源: 北京晚报

  不经意之间,黄金火了。

  京城各家金店的柜台前,排满了准备买金的顾客,恍若菜市场一般。金店随处可见的牌价,也一天一换,上面的数字几乎只涨不降。投资金条的柜台,更是传出断货的消息。

  自从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之后,黄金受到如此关注还属少见,更别说连创新高的黄金价格,让人们再次重拾对黄金避风港作用的信心。

  不过,历史上的黄金远非“善茬”,稍不留意,就能让人跌个鼻青脸肿。货币、保值品、原料,黄金的意义越来越多,那么,黄金到底是什么?

  光辉灿烂的黎明

  人类如何发现黄金?

  这个问题已经无法考证,不过考虑到黄金可以单质存在于自然界的特性(多数金属都以矿物盐的形式存在,因此不易发现和开采),笔者大胆猜想,人类发现的第一块黄金,应是偶然在地上捡到的。也许是在追捕猎物时,绊到猎人脚的一块石头;也可能是采集野果时,吸引人们视线的一道亮光,终于让人们发现了黄金的存在。

  那是个不折不扣的“黄金年代”,万年前的人类可以在地上直接发现闪着夺目光芒的黄金。

  给这种金属赋予崇高的含义,应是之后不久的事情,当然这与黄金的昂贵并无太大关系。黄金的光芒,很难不让人联系到太阳,这对于古时的人们至关重要。从黄金的拉丁文起源“Aurum”也可以看出(黄金的化学符号为“Au”),人们将黄金比做“光辉灿烂的黎明”。

  黄金成为货币的代言人,则是更晚一点的事情。目前发现存世最为久远的金币,来自公元前600多年的小亚细亚吕底亚王国,距今仅有不到3000年。

  之后的黄金传奇几乎人人皆知,黄金成为人人希望拥有的硬通货,成为国家与国家之间争抢的重要资源,直到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塌,黄金才走下神坛。也难怪有诗人称赞:“黄金是活着的上帝。”

  如果黄金仅仅在经济上影响人们,还不足以被称做“光辉灿烂的黎明”,黄金影响人们生活可说是方方面面。

  牛仔裤的诞生就是一例。旧金山的淘金潮发生时,许多商人觅到商机纷迭而至。一位名叫李维·史特劳斯的犹太商人无心插柳,将积压的帆布作成裤子卖给淘金工人,从此,这种比棉布耐磨的服装受到热烈欢迎(不过最初的牛仔裤是棕色,与如今的风格相差甚远)。

  虽然淘金潮很快落幕,“牛仔裤”作为流行服饰却保留下来,至今百年仍保持着受欢迎的热度。发明牛仔裤的犹太商人自然也名留史册——Levi’s想必人人皆知。

  横亘千年的灾难磁铁

  有了如此影响力,黄金吸引人们的目光自然毫不费力,不过在历史的长河中,黄金跌下神坛的事例同样数不胜数。而黄金最难逃脱的骂名,便是其横亘千年的灾难磁铁效应。

  米达斯之手的故事,每个小孩都听过几遍,正如一切财富一样,黄金吸引的并非都是荣耀与繁荣,许多时候,拥有黄金并不值得艳羡,反而可能导致国破家亡。

  阿兹特克帝国的灭亡,便是黄金这个“灾难磁铁”作祟。

  1518年,在墨西哥湾和加勒比海沿岸进行殖民活动的西班牙殖民者听到了阿兹特克帝国的传说。这个充满着财富的神秘国度,引发了殖民者的兴趣,“黄金天堂”的传闻,更是让西班牙驻古巴总督贝拉斯克斯向往不已,于是便派下属科尔特斯带领下属对阿兹特克帝国进行入侵。

  1519年,科尔特斯登陆墨西哥,拥有火器的西班牙殖民者,迅速打败了沿岸抵抗的印第安人,到达阿兹特克王国境内。阿兹特克国王蒙特苏马二世(此人是有名的昏君)为避免冲突,派人送来黄金和各种礼物。然而正是这些礼物,印证了阿兹特克帝国“黄金天堂”的传说,也助长了殖民者的欲望。1519年11月,科尔特斯竟以“白神”的名义受到蒙特苏马二世的欢迎,抵达阿兹特克首都。

  之后的事情并不难预料,阿兹特克人遭到了西班牙人屠杀。虽然在昏君被杀后,阿兹特克人民奋力抵抗,然而在巨大的武器差距和难以抵抗的传染病(天花)的双重摧残下,数百年积累的文明,仅数年后就被完全毁灭。

  这正如恩格斯所说:“葡萄牙人在非洲海岸、印度和整个远东寻找的是黄金,黄金一词是驱使西班牙人横渡大西洋到美洲去的咒语;黄金是白人刚踏上一个新发现的海岸时所要的第一件东西。”

  这样的历史并不难以理解,想想如今拥有黄金钻石矿产的国家,哪个算得上超级大国?如此一比较,黄金的价值便可见一斑。

  “永不退市”的投资品

  虽然引发了无数灾难,硬通货的地位也被消除(黄金还是不是货币?这个问题很难回答,如今你到路上,拿上一块金条与人交易,恐怕只会被人们认为是某种新型诈骗手段),人们对于黄金的热情却从不曾减退,毕竟血泪的历史早已远去,兜里的财产更为重要,黄金被越来越多的人视为投资品。

  不过作为投资品,黄金的“战绩”算不上良好,甚至有些失败。随便找些数据,就能说明这个问题。据资料显示,1974年12月,黄金的价格为197.25美元/盎司,如今几十年时间,黄金价格涨了不到10倍。如果再考虑到1980年,黄金就曾涨到过850美元/盎司的高位,投资黄金显然不如购买一家靠谱的股票。

  不过,靠谱的股票可不好选,这也正是黄金作为投资品最大的优点:永不退市。

  为证明这一点,笔者为身边的同伴做了一个小测试(你也可以尝试自己做这个测试),被测者只需要回答一个问题:“如果你有1000万现金,你愿意成为一家上市企业的股东,还是买黄金在家囤着?”笔者身边的同伴,多数选择了前者。而当笔者将同样的问题,换成10万现金的大前提后,多数人改变了自己的选择。

  这是为什么?1000万与10万的投资之道,按说没有太大区别,为何出现如此大的差距?实际还是人们的心态作怪——1000万的资产,怎么看都不会退市,如此一来,黄金的优势就了然无存了。

  说一千道一万,黄金的身份仍然复杂,毕竟看到那闪烁的金色光芒,我们就仿佛回到了史前时代,重拾了对于太阳的崇拜。所以说黄金是安抚心灵的良药,怕是没人会反对吧。

  本报记者 吴楠J210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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