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购:迈不过诚信这道坎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05 01:54 来源: 金融时报雅文
近日,一直让人们爱不释手的团购网站出现裁员、错价销售等现象,被人们推到了风口浪尖。
前不久,有某家网站由于人工录入失误,错将商品折扣数据录入价格一栏,结果导致促销商品价格有误,造成几百元甚至上千元商品都只卖几十元,引来大量下单。为了抢购商品,有消费者彻夜未眠,有的甚至签订下几千元商品。可到了第二天,有消费者发现,订单竟然已被该网站单方面撤消了。
为了挽回损失和声誉,该网站客服人员逐一与消费者进行短信、电话致歉,并给予30元礼券补偿,但仍然得不到消费者的理解。有消费者置疑:“我下了订单付了钱,没有任何违反交易规则的行为,这家网站有没有权力随意取消订单?取消了订单之后,又是谁给了他们权利不跟消费者商量自己制定补偿标准?”
其实在国内,这类错价事件也绝非一两次。之前已有知名网站曾把4000多元的图书标价为25元,最终产生的大量订单都告取消。而在另外一次事故中,某网站竟把599元的硬盘标价为118元,也引致了基本相同的结果。
如此看来,商家即便将“标错低价格”归结到“疏忽”上,难道就能够得到消费者的认同了吗?有律师表示,根据《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在消费者下单并成功付款的一刻,合同已经成立。该网站的交易条款属于格式条款,其规定并不妥当,应该属于无效规定。消费者组团维权是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是有胜算的。
目前,一些如雨后春笋般崛起的化妆品团购网站,每件产品动辄数百上千的购买人数。人们不禁要问:这些产品都是正品吗?有媒体针对团购网站上标注的“支持专柜验货”而选择了6家团购化妆品网站,购买了7件团购产品作为实验。当拿到商场专柜验货时却发现,仅1件“验为正品”,其余产品不是被认为有问题就是无法验货。
其实,可以看明白的是,由于不是“业内人士”,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吃亏的只会是消费者。当面对很低折扣的诱人价格时,消费者应该选择更为理性的购物。
针对前面提到的价格标错现象,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继续履行原订单。但如果价钱相差太悬殊,卖方也可以申请撤销合同,只要原合同中没有设定销售期限。有律师表示,法律允许将错价商品恢复正常价格,因为错价合同本身是在“存在重大误解”的前提下签订的,不应算作商家单方面取消,即使商品已经发出,如果商家想要追回,法律会予以支持。因此,消费者在购物时,面对出现这类情况,应该首先向网站客服人员询问情况后再下单,以避免发生撤单等不必要的麻烦。
我国《民法通则》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都规定了关于“显失公平”的条款。“显失公平”是指“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而相关的详细认定标准进一步指出,“一方获得的利益超过了法律所允许的限度,如标的物的价款显然大大超出了市场上同类物品的价格或同类劳务的报酬标准等”,就属于显失公平。
诚然,商家的正当行为是将本逐利。把大量商品卖到不合理的便宜程度,这种现象显然不正常。然而也有少部分人,当看到这种不正常时的反应,并不是疑惑,而是趁机哄抢,成批购买。与其说这种行为是消费,不如说是“企图不当获利”。平心而论,这样有意去谋不当之利,反而比商家企图挽回无心之失的举动,更值得人深思。
目前,我国网民数量已超过4亿,网络购物人群以几何级数快速增长。由于看好电子商务产业,有人愿意巨额资金投入,并且解决物流和人才等问题,但始终解决不了诚信问题。尽管消费者对于团购方式有褒有贬,但团购的力量是毋庸置疑的。就像有人说微博(http://weibo.com)的力量只是刚刚开始,也许再过两三年后一定会有新的更简练更方便的交流手段,但方向是一致的。团购这种商业模式同样如此,在发展的过程中,要想成功,同样迈不过诚信这道坎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