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先试“大城管”(财经观察)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06 01:04 来源: 国际金融报
本报记者 黄晶华
频繁被曝光的城管与小贩之间的冲突似乎已让城管的地位越来越陷入尴尬的境地。如何化解矛盾、平衡各方的利益,成为一道难解之题。
据《国际金融报》记者了解,8月下旬,由深圳市政府提出的《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草案)》已正式提交给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初审,出乎意料,这份草案引发了极大的关注。
深圳市城管局法制处调研员张国宏昨日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指出,现在的城市管理都是放在各地政府下面,中央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深圳此次提交草案,会起到一定的推动和示范作用,但目前来看,各个城市的差异都还比较大。“很希望在国家层面能制定统一的法律进行规范。”
对于深圳提交的草案,张国宏认为,其亮点在于,对执法范围进行了明确;对城管执法过程中的程序按照《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强制法》的要求,同时结合实际需要进行了系统规定。
据了解,针对当事人抗拒执法这一执法难题,草案赋予综合执法部门使用查封和扣押等强制手段的权力。草案还对执法过程作了禁止性规定:综合执法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不得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辱骂、威胁、殴打当事人,不得违法损毁当事人的物品。不依法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或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将对综合执法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法手段有限,大部分都没办法进行行政处罚。”张国宏告诉记者,近几年,在深圳,城管与小贩之间的暴力冲突已经逐步减少,但他也指出,很多暴力冲突更多是由于暴力抗法引起。
实际上,草案中赋予了城管记录违法者身份或居住信息的权力。然而,对如何记录、是否可以强制要求对方提供身份证件等,该条例草案却并未明确。
而正是因为城管没有查验自然人身份的权力,执法过程中,除了驱赶和暂扣物品外,城管执法队员实际上没有任何其他手段可以达成对其处罚的目的。
据张国宏介绍,目前的草案并不完全成熟,至少还要经过2次的审议,即最少还需要4个月的时间,才能最终成型。
这样的制度改革是否有望带动全国?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高鹏怀昨日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分析认为,由于全国各地改革的进展不一样,经济发展水平、流动人口数量等都不一样,因此,深圳在这一次的社会管理方面的先行先试暂时不会引起全国性的变革,但可能个别地方会进行借鉴和考察等。
在高鹏怀看来,就深圳而言,第一步是对城管执法体制进行改革,第二步则是推行相对集中的行政执法权,推行“大城管”的理念。
目前在北京,采用的也是综合执法的方式,但由于北京的市、区两级政府在体制上并不顺畅,因而在北京市推行这种相对集中的行政执法权依然有些困难。“可以说,深圳是在制度层面强调依法行政;而北京则是在技术层面以科技力量融入城市管理。”高鹏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