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股民起诉黄光裕 黄光裕可能面对蜂拥股民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07 13:34 来源: 中国经营网

  黄光裕因内幕交易、非法经营等罪服刑,却被普通股民诉上法庭,索赔股票损失400元。

  被称为我国“内幕交易民事诉讼第一案”的黄光裕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昨日(9月6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开庭审理。开庭不到半小时,便因原告李岩追加索赔数十万元而休庭。

  索赔金额155元飙升至几十万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原告方提交的民事起诉书显示,2007年6月13日,原告李岩以每股10.39元购买股票,并于当年6月15日将上述股票以每股10.08元全部卖出。

  此前,原告将卖的500股中亏损的155元作为本次起诉索赔金额,但昨日法庭上,原告律师张远忠在庭上要求增加李岩的另外两次交易索赔。新增加的两次交易发生的阶段分别是在2007年8月18日至9月27日,以及2008年中关村重组以后。索赔金额从155元飙升至几十万。

  黄光裕或面临海量起诉

  据投资快报报道,昨日庭上,张远忠要求增加李某的另外两次交易,阶段分别是在07年8月18日至9月27日,以及08年中关村重组以后。据悉,此次增加的赔偿金额是以可得利益损失来计算,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和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印花税、利息之和。“目前只能估算出大约是几十万元,详细数额未知。”张远忠表示。

  有专家认为,凡在2007年4月至2008年5月间持有过中关村股票并存在亏损的投资者,均可对黄光裕的内幕交易行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涉及股东人数可能达10万余人。张远忠此前曾表示,仅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已受理了约70位中小投资者向黄光裕的索赔,第一个吃螃蟹的李岩如若胜诉,将起到示范作用。当时在中关村低位时割肉离场的股民可能会蜂拥而上,黄光裕面临的可能是数以亿计的天价赔偿,而中国股市民事赔偿案例也将会开启新的篇章。

  股民起诉黄光裕黄光裕可能面对蜂拥股民

  焦点:损失金额怎么算

  据北京日报报道,李岩案中,原告主张的索赔金额为其2010年6月15日股票账面损失155元,6月15日之前的佣金损失98.15元,印花税损失147.23元,共计400.38元。而在昨日庭审休庭后,原告代理律师张远忠称,将变更计算损失的方式,把当事人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和交易成本增加的三部分损失加和计算,把索赔金额追加到几十万元,具体数额暂不便透露。

  据悉,股票内幕交易民事索赔的相关司法解释尚未出台,股民的损失如何计算,缺少可以借鉴的司法判例。

  张远忠说,按照美国证券法的规定,内幕交易案的损失有差价计算法、实际价值估算法和平均值计算方法等。如果用这些方法计算本案中股民的损失,需要一笔笔地核算,工作量很大。

  黄光裕内幕交易案回顾

  南方都市报报道,2007年4月至6月28日间黄光裕指令他人使用其实际控制交易的龙燕、王振树等6人的股票账户,累计购入中关村科技股票976万余股,成交额9310万余元。至当年6月28日公告上述事宜时,6个股票账户的账面收益额为人民币384万余元。

  2007年8月13日至9月28日间,黄光裕指令妻子杜鹃利用其实际控制的曹楚娟、林家锋等79人的股票账户,累计购入中关村科技股票1.04亿余股,成交额共计13.22亿余元。至2008年5月7日公告日时,79个股票账户的账面收益额为3.06亿余元。

  2010年5月18日,北京市二中院以黄光裕犯内幕交易罪、非法经营罪和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亿元。

  2010年8月30日,北京市高院最后认为,2007年4月和2007年9月,在上市公司中关村重组期间,黄光裕指使他人、借用他人身份证共开立股票账户115个,累计购入中关村股票1.4542亿余股,累计成交额18.291亿余元。至信息公告日,上述股票账户的账面收益额为3.06亿元。

  2011年2月23日,股民李岩诉黄光裕“内幕交易赔偿案”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

  2011年9月6日,黄光裕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开庭审理。

  编辑 王孖1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