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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房产税不扩大 今后或将进一步完善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08 09:35 来源: 中国网

  针对重庆正酝酿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的消息,9月7日,重庆市财政局对媒体表示,“不知消息从何而来,目前并无此计划。”重庆市财政局有关人士指出,当前重庆房地产调控效果已经显现,房价已受到抑制,这既得益于房产税的实施,也得益于公租房建设的加快推进,同时还有信贷等国家宏观调控的综合效应。而房产税每年10月份的征期还没到,现在就讲“房产税作用有限”为时尚早。重庆市财政局也尚未研究扩大征收范围的问题,更不可能发布相关消息。

  该人士同时强调,作为先行先试的省市,没有经验可循,运行一段时间后对房产税的《暂行办法》和《征管细则》进行完善,也是合理的、必要的。

  据了解,目前重庆实施房产税征收依据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行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该办法显示,在重庆市主城九区,对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以及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征收房产税。其中,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

  该办法显示税率征收标准为,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

  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从重庆房产税征收办法可看出,房产税征收对象主要针对的是独栋别墅等高端物业,而此次重庆酝酿将需要征税的高档住房认定范围扩大,业内人士表示这是一个加强房产税实施效果的举措之一。

  顾云昌表示,重庆和上海作为试点开始征收房产税,从目前来说对整个楼市的影响还不是很明显,而此次重庆酝酿扩大高档住房的认定范围,意味着政府重视加强对楼市的调控,如果实施效果好,或许未来会对所有的物业开征物业税。

  针对推出房产税改革是否能够抑制房价过高、让房价回归理性的热点问题,顾云昌认为,房价受金融杠杆、土地制度以及市场需求三个方面的影响,房产税的征收对房价的控制会产生一定的效果,但是税收是稳定的,并不适用于房地产市场冷和热的调控,因此还是要理性看待这个问题。据了解,从今年1月28日重庆对部分个人住房开征房产税以来,重庆部分开发商已经开始调整户型结构,减少高档房的比重,大户型供给量减少。(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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