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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保险业如何化解巨灾损失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14 21:15 来源: 中国财经报

  ■ 李菲

  ● 近年来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和严重破坏导致了保险业损失的加剧。

  ● 为应对自然灾害的影响,许多保险公司开始开发和应用新型风险转移产品,通过保险衍生品把保险风险转移到资本市场。

  2011年8月末,飓风“艾琳”横扫美国东海岸,引发河流水位暴涨,房屋、汽车等财产遭到严重破坏,航空、电力等行业受到严重干扰。据美国最大的汽车和住宅保险公司统计,截至2011年9月6日,在北卡罗来纳等12个州已经登记了60216例房屋和7036例汽车保险索赔案。据预计,飓风“艾琳”将给美国保险业造成约26亿美元的保险支出。2011年9月3日,台风“塔拉斯”在日本登陆,给日本造成了严重灾害。

  近年来,世界各地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保险损失,使全球保险业遭遇连续打击,从澳大利亚洪灾,到新西兰地震,到日本地震,再到美国飓风,保险损失数字不断刷新。

  全球自然灾害损失占GDP比重呈增长之势

  全球自然灾害的发生次数近年来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上升趋势,巨大自然灾害的发生频率明显增多。据慕尼黑再保险公司统计,1950年至1985年巨大自然灾害的发生年均次数约为3次,而1985年至2010年巨大自然灾害的年均发生次数约为7次。尤其在1993年,巨大自然灾害发生次数高达15次。在1987年、1996年和1999年,巨大自然灾害的发生次数高达12次。

  与自然灾害发生次数呈现出上升趋势相对应,全球自然灾害损失占GDP的比重也呈现出增长之势。据瑞士再保险公司统计,1970年至1985年的全球年均自然灾害损失占GDP的比重约为0.06%,而1985年至2010年的全球年均自然灾害损失占GDP的比重约为0.19%。尤其在1995年和2005年,全球自然灾害损失几乎达到当年GDP总额的0.5%。2008年和2010年,全球自然灾害损失也分别超过当年GDP总额的0.4%和0.3%。

  可见,近年来全球自然灾害的发生频率和严重程度都大大增加。

  自然灾害已成为造成保险损失的最重要因素

  近年来,全球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和严重程度的增大,对保险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大多数保险公司在对保险产品定价时依据的是历史数据及其趋势。在自然灾害保险方面,这一方法在20世纪90年代前是可行的。但是,随着自然灾害的发生频率增加和破坏程度的增强,历史数据已经不足以支持对未来情况做出预测。因此,承保自然灾害的保险公司经受了严重的损失。

  据瑞士再保险公司统计,2011年上半年,全球巨灾引发的经济损失约为2780亿美元,此数字已超过损失最惨重的2005年的总和(2005年全年为2200亿美元)。2011年上半年,全球巨灾造成的保险损失估计达到700亿美元,其中自然灾害造成的保险损失达到670亿美元(2010年上半年仅为270亿美元)。

  从另一个角度看,自然灾害已成为造成保险业损失最重要的因素。根据慕尼黑再保险公司和瑞士再保险公司的资料,1970年至2011年的前10大保险损失事件中有9件都是由自然灾害导致的,并且这些严重的自然灾害多发生在本世纪。这再次说明了近年来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和严重破坏导致了保险业损失的加剧。2005年飓风“卡特里娜”造成的保险损失高达713亿美元,2011年日本地震及海啸造成的保险损失超过300亿美元,2008年飓风“艾克”造成的保险损失高达200亿美元。另外,2004年的飓风“伊万”、2005年的飓风“威尔玛”和“丽塔”以及2011年的新西兰地震都造成了超过100亿美元的保险损失。

  保险业应对自然灾害的策略

  保险机制作为一种风险管理的手段,在帮助社会应对自然灾害、管理自然灾害风险时起到了重要作用。为应对自然灾害的巨大挑战,除了被动地提高相应地区和相应险种的保费费率,对多灾地区的相应险种加以限制(如审核条件,免赔额等),退出某些多灾地区的财产险市场等策略外,全球保险公司逐渐开始抓住机遇,开拓创新,从消极回避到积极应对,把事前防范与事后补偿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满足自然灾害频发所带来的新的保险需求。

  合理制定保险条款来预防风险。

  通过保险条款的合理制定,保险公司可以积极预防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例如,日本地震保险实施保险费率折扣体制,如果建筑物达到一定抗震等级或根据相关抗震建筑规章建造,就可以享受相应保费折扣。再如,美国国家洪水保险计划规定只有居住在符合条件社区的房屋所有人才能购买洪水保险,这样,保险公司就可以通过对风险的预防来降低灾害损失。

  积极寻求政府合作来应对风险。

  目前,世界上已有12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通过政府部门和商业保险机构合作来应对巨灾风险的巨灾保险制度。美国和欧洲各国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巨灾保险体系,保险赔款在灾害损失中占比平均为36%。例如,美国的佛罗里达、夏威夷和加利福尼亚州都成立了州政府基金,在需要的时候帮助保险公司渡过难关和稳定保险市场。

  努力开发新型产品来转移风险。

  在巨大的自然灾害面前,保险业通过自身的发展创新和与金融市场的联动,就可以合理有效地分散和转移风险。为应对自然灾害的影响,许多保险公司开始开发和应用新型风险转移产品。例如,通过保险衍生品把保险风险转移到资本市场。保险衍生品作为保险的有力补充,在一些地区的自然灾害风险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巨灾保险衍生品包括巨灾期货、巨灾期权、巨灾互换、行业损失担保、巨灾风险信用融资、或有资本票据和巨灾债券等10多种产品。目前被保险市场和再保险市场接受度最高、交易量最大的是巨灾债券。由于2005年全球严重的保险损失情况,巨灾债券发行次数和募集资本从2005年起明显增加。据《2010年再保险市场回顾》报告中的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巨灾债券在2005年、2006年、2007年的发行次数分别为10次、20次和27次,募集资本分别为19.91亿美元、46.93亿美元和69.96亿美元。2008年、2009年和2010年的发行次数也都保持在15次左右,募集资本都在30亿美元左右。面临严峻的自然灾害形势,保险衍生产品将得到更广泛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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