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办大集体500万人改革安置望3~5年解决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16 01:00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汪时锋
500万人,这是国务院国资委最新披露的厂办大集体需要改革的职工底数。涉及到这500万人的安置需求,是完成国有企业改革历史遗留问题所需啃下的“硬骨头”。
东三省占据人数的60%
所谓“厂办大集体”,是指在上世纪为安排回城知识青年、职工子女就业等,一些国有企业资助兴办的大量向主办企业提供配套产品或劳务服务的“厂办大集体”企业。“厂办大集体”因产权不清、机制不活、人员富余、竞争力弱等问题日益突出,逐渐造成大量企业停产、职工失业。
今年4月,在总结前期东北地区部分城市和中央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提出用3~5年的时间,使厂办大集体与主办国有企业彻底分离。
国资委相关人士曾对记者表示,这些“厂办大集体”情况混乱,要首先摸清“厂办大集体”的底数。
在5月发布了情况清查的通知后,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日前透露了厂办大集体的初步统计情况:全国厂办大集体职工总数还有约500万人,其中东北三省近300万人。据记者了解,此前厂办大集体改革的试点也正是在东北地区的吉林、黑龙江两省开展。
据国资委的不完全统计,东北厂办大集体离岗失业的职工约占总数的三分之二。大量集体职工离岗失业后,相应的生活、社会保障和再就业问题难以解决,矛盾十分突出。
劳动关系和社保是改革的重点
在厂办大集体的改革中,涉及资产处置、企业重组、职工安置、提升管理等多项改革。但按国务院国资委要求,处理好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是改革的重点。
国内的厂办大集体大量出现在知识青年回城之时,但前期国资委的摸底也发现,这里面还有一些人员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五七家属工”。从目前情况看,很多厂办大集体企业的集体职工面临退休和已经到达退休年龄,这也是国资委首推处理职工劳务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安置的原因。
“以前的国有企业没有现在那么有吸引力,现在想让这些职工从原有企业完全退出、转换身份的难度已经增大很多。”一位国资研究人士对记者表示。
厂办大集体改革前期改革试点中遇到的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是,厂办大集体需补缴的社保欠费较多,职工对此关注程度甚至超过了经济补偿金。
为解决改革成本,国务院的《指导意见》明确主办国有企业可以利用厂办大集体占有的固定资产、土地、债权债务轧差等资产用于支付改革成本。邵宁建议,各地国资委可以参照这一文件出台类似政策。
据记者了解,前期试点中,中国石化和一汽集团都有一些经营状况不错的厂办大集体也都予以实施改革,不留遗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