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辩“微博第一案”】减少谣言,更需言论自由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16 18:01 来源: 财新网只要自由的言论市场存在,真相通常会竞争胜出。民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会忽略诽谤识别谣言辩明真相。因此,为了减少微博(http://weibo.com)上的诽谤和谣言,需要更大的微博言论自由空间
【财新网】(特约作者 徐昕)微博,上帝送给中国人的最好礼物。在言论自由作为奢侈品的社会,微博为保障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权利提供了最有活力的平台。
“微博第一案”对未来的微博侵权案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该案判决对微博的功能给予了正面评价,为微博的言论自由提供了较大的空间。
保障言论自由是第一原则,在此基础上再考虑限制恶意的侮辱和诽谤言论。微博属个人分享自我、发表言论的感性平台。侵权的认定标准应较一般侵权更为严格,赔偿金额考虑微博的影响力和传播范围,言论自由的程度应更为宽泛,以便微博这一言论工具和平台获得充分的生长空间。
界定言论自由空间要区分“公私”。对政府或政府官员的批评,言论自由的程度应更为宽泛。政府或政府官员应“忽略”所受到的批评,即使是最难听的言语,即使新闻部分失真,甚至严重失真。一般不应支持政府或政府官员的侵犯名誉权诉讼。政府可以通过澄清事实的方法获得“救济”,而澄清事实亦是政府应尽之义务。我们不妨引用美国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的判词,微博言论“应当不受抑制、充满活力并广泛公开,尽管它可能包含了对政府、官员或个人的激烈、刻薄,甚至尖锐的攻击”。
微博自由的本质在于容忍刻薄、尖锐的言论。正如美国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案的判词所述,“如果自由表达要找到赖以生存的呼吸空间,就必须保护错误意见的表达。”
诽谤和谣言止于信息公开自由地流动,真相源于新闻自由。只要自由的言论市场存在,真相通常会竞争胜出。民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会忽略诽谤识别谣言辩明真相。因此,为了减少微博上的诽谤和谣言,需要更大的微博言论自由空间。■
(作者为北京理工大学司法高等研究所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