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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运营商校园圈地运动可以休矣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17 02:34 来源: 中国经营报

  作者: 李正豪 | 来源: 中国经营报

  新学期开始了,三大电信运营商在各地大中专院校打得不亦乐乎,除了“口水战”,有些地方甚至还上演了“全武行”。每年9月份,类似的一幕幕都会不断重演。今年的情况尤其如此。因为7月份工信部专门下发了《关于规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校园电信业务市场经营行为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电信运营企业在开展校园营销时不得与学校签订排他性协议(包括口头协议),不得在学生录取通知书中夹寄SIM卡等。

  从目前情形来看,工信部的《意见》基本上成了“空头意见”,三大电信运营商依然我行我素 —— 《意见》不让随录取通知书寄送SIM卡,运营商就从校方获取学生的资料,一个一个单独寄送,于是很多地方的学生还没入学就收到3张SIM卡;《意见》不让签订排他性协议,运营商就与校方一起声明签订的不是排他性协议。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首先还是利益驱动。工信部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底,我国移动电话用户已经达到9.3亿户,其中3G用户总数为8719.9万户。由此可见,我国移动通信市场新增用户空间已经越来越小,较大的增长点就在于从2G到3G的更新换代,3000万规模的大学生群体又是最易接受新事物的群体,尤其是离家求学的新生,到了外地难免要买手机、换手机或号码,加之大学生将成为未来的消费中坚,无论从现实意义还是长远利益来说,校园市场都是必争之地,因此针对工信部的《意见》运营商是“下有对策”。

  另外是监管体系问题。作为国有大型企业,三大运营商的大股东是国资委,国资委的考核标准是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主线是收入和利润,其他的方面都在其次。通信行业的行政管理职能在工信部及其体系下的通信管理局,而运营商及其各级分公司与同级的通信管理部门在行政级别上只差半级,同时由于运营商强大的经济实力以及在各级政府中“财税大户”的地位,都决定了各级通信管理部门的监管力度是有限的。

  解决问题的关键还在于破除垄断思维。在校园市场,通信行业的利益包括基于宽带的信息化和移动通信两块。现在很多地方的惯例是,运营商与校方签约,提供一揽子的解决方案,把门禁、考勤、食堂、图书馆、校园超市购物等功能高度统一到手机上,结果是捆绑了学校在职员工和学生,不选择签约运营商的一揽子服务,在校生活就会受到极大的困扰。这种将学校视为一个个“据点”的圈地运动,无视学生和教职员工市场选择权,其实就是垄断行为。

  这种做法还是权力寻租的温床,这从一些学校与一家运营商合伙打击另一家运营商的行为可以瞧出端倪,这样做的代价是肥了一小撮人,牺牲了大多数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利益。

  我认为,主管部门应该叫停电信运营商在校园市场上的捆绑行为,还校园用户以市场的“投票权”。具体来说,主管部门应该禁止校园信息化与手机的捆绑,完全没有必要将门禁、考勤等信息化功能全部集成到手机上,“校园一卡通”也可以是载体之一;同时叫停运营商通过种种手段获取新生资料并且寄送SIM的行为,让新生可以自由地选择入网运营商。另外,主管部门还应该从法律法规上明确处罚方式、加大处罚力度,不是下发一个文件就了事,应该提高违规成本,可以考虑从区域校园市场的准入上打击违规行为。

  最终的目标应该是,哪家运营商提供的信息化方案更好,学校可以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的招标选择之,哪家运营商移动通信的网络和服务更加优良,学生可以自由选择之。监管目标亦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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