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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渐进农村 农金机构下场逐鹿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17 02:36 来源: 金融时报

  记者 孟扬

  2011年银行业务中最热门的词汇,非“银行理财”莫属。正当大中型银行的理财业务在各大城市开展得如火如荼之际,农村金融机构也开始开拓农村理财市场,代销、自主设计并发销理财产品。

  业内人士指出,农户持续增收、理财需求随之渐长,以及农村金融机构提升自身竞争力的需要,都促使农村金融机构发力理财业务,与大中型商业银行分食这块“美味蛋糕”。有关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1至8月份,全国共有20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行了279款理财产品。

  农村理财市场蕴含巨大潜力

  应该说,与城市相比,在我国人口占70%至80%的广大农村地区,金融理财业务还比较滞后,农村百姓资金投向相对单一,主要体现在储蓄、民间融资等狭窄投资领域,消费也主要集中在生活必需品的购置、建房等方面。换个角度讲,农村金融市场蕴含着理财服务的巨大潜力。

  据普益财富对公开信息不完全统计,2011年1至8月份20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全为人民币理财产品,未有外币理财产品发行,币种结构较为单一。

  从投资类型来看,20家机构发行的产品全为单一性产品,无结构性理财产品发行,对具体投资方向分析发现,债券与货币市场类产品占比超过50%,此外,以资金池形式运作的组合投资类理财产品和票据资产类产品也是部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主推产品。

  值得关注的是,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总体呈现短期化特征,平均期限为79天,明显短于全国平均水平(116天),发行量5款以上的银行中,仅张家港农商行主推中长期限理财产品,而广东农信联社及其旗下的各家农村金融机构则以短期理财产品为主。

  而理财产品期限较短直接影响了收益水平。据统计,2011年1至8月份,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平均年收益率为3.96%,略低于全国银行理财产品平均年收益率4.04%,从具体银行来看,重庆农商行、鄞州银行、吴江农商行、瑞丰农商行、广州农商行等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具有一定的收益竞争优势。

  亲农优势有利于市场开拓

  “从需求和市场竞争力来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开启银行理财业务是发展的必然。”西南财经大学信托与理财研究所研究员龚颖表示。一方面,随着农民收入水平的逐渐提高,农民的理财意识开始显现,他们迫切需要金融机构提供资产保值增值的理财服务。快速增长的储蓄存款孕育着农村理财市场,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农村也涌现了一批致富能手。他们依靠种养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运输业等脱贫致富,手中的余钱便是潜在的理财资源。而在县级农村金融机构个人理财产品较少甚至是没有,一旦开办理财业务,有理财需求的农户将成为农村信用社的忠实客户。

  另一方面,从农村金融机构自身的角度看,理财业务可以改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收入来源单一的现状,为其带来管理、托管、佣金等多项中间业务收入;此外,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农村金融市场上,理财业务的开展可以增强机构的市场竞争力,为其创造更多的交叉销售机会,全方位服务客户,降低客户的流失率。

  与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相比较,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最大优势是营业网点多,遍布城乡的网点拉近了机构与客户的距离。且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长期服务农民,了解农村金融市场,群众基础好,这些亲农优势有利于理财业务的市场拓展和理财产品的营销。

  “农村金融机构一直以来面向的客户都是农民,业务产品也是根据农民的需求而定制的,虽然在金融创新方面比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要晚,但农村信用社往往知道农民最需要的理财产品是什么,并设计怎样的理财产品去满足这些需要。”山东省菏泽市某农信社的负责人表示,“此外,农村金融机构发放的理财产品一期通常为几千万元,总额度相对于大型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较小,控制风险的难度系数也较小。”

  研发有针对性产品是关键

  尽管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有以上众多发展理财业务的天然优势,但也必须清楚的认识到目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开展明显落后于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甚至与城市商业银行相比也有显著的差距。“其具体表现为参与银行理财市场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占比低,部分已开展的理财业务规模小,产品单一,收益竞争力不强,风险控制能力不高等。”龚颖表示。

  此外,与其他商业银行日渐成熟的理财市场和理财产品相比,由于农村居民自身各方面知识水平有限,面向城镇居民理财市场的理财产品不一定适合他们,在商业银行成功运作的理财产品不一定适合农村理财市场。

  “一些农民口袋里有了钱,但由于保守、谨慎、抗风险能力较弱的原因却不敢轻易运用理财手段使资金保值增值,因此在代销和开发农村理财产品时必须考虑到这个因素。”山西某农村信用联社的工作人员表示,尽管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相较于股票、基金等其他投资产品而言,风险相对较小,收益相对稳定,但同样也有一定的市场风险。

  上述工作人员还介绍说,正是由于对客户理财需求的了解不够充分,该联社在代发兴业银行的一款人民币理财产品时并未取得预期的收效。该产品年预期净收益率为5%,但仍有很多客户表示难以把握风险。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农村信用社在代销和开发理财产品时,应首先对当地客户对理财产品的需求进行调查研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发展银行理财业务,首先应尽快建立适合自身特点的理财业务发展平台,研发推出特色理财产品。考虑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财力、人力缺乏和跨区域经营限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可以借鉴广东农信联社的联合模式,由省级机构统一规划和协调,共同发展理财业务,并以此为基础,各县市机构再特色发展。同时,农村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营销时必须进行充分、必要的风险提示和风险教育,避免因理财产品收益波动而对农村金融机构产生声誉风险。”龚颖表示。

  此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还应更重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强化农村金融理财服务团队建设,并应肩负起培育农村理财市场的重任,普及理财观念和风险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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