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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攻坚战拉开帷幕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19 00:00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记者杨联民李刚上海报道】

  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是上海的既定目标。在已经初步夯实了基础的阶段后,下一步将面临不可逾越的攻坚阶段。对此,在9月15日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金融办主任方星海介绍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推进情况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重点突出以下工作:

  首先,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建设。

  ——加快债券市场发展。进一步扩大债券市场规模,引入更多的境内外发行体,推进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统一协同发展。

  ——推动建立票据交易市场。积极探索建立适合票据市场发展的有效组织形式,发展成为全国性的票据交易中心。

  ——加快筹建保险交易所。配合保监会,建立保险交易所推进工作小组,积极推动保险交易所建设。

  ——建立与统一监管下的全国场外市场相衔接的区域性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市场。

  ——扩大贷款转让市场规模,加快全国集中统一的信托登记体系建设并推动信托受益权转让市场发展。

  ——及时发展和吸引因信息技术等的变化而创生的新型金融市场。

  其次,大力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和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加快启动境外企业在上海金融市场发行债券和股票;加快推进跨境ETF产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扩大人民币走出去的渠道和方式;积极推进建立和健全人民币回流机制;促进沪港两地人民币金融市场的协调发展。

  第三,推动金融产品工具创新。研究推出利率、汇率相关金融衍生产品。在已有金融衍生产品基础上,按照市场需求增加相应的品种,形成完整的利率、汇率、股指衍生产品体系;推进原油期货产品开发上市;是研究推进航运金融发展的政策。争取国家相关部门支持,进一步研究促进船舶融资、航运保险等航运金融发展的政策措施,缩小境内航运金融服务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加快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试点。五是围绕国际贸易中心建设,做好扩大国际贸易结算中心外汇管理试点范围等工作。

  第四,加快金融机构和人才集聚。争取更多的国家级金融机构和其他跨地区金融机构放在上海;是争取吸引国际和区域性多边金融机构入驻上海;是继续通过创新,吸引更多境内外有影响的PE、VC管理公司等准金融机构入驻;继续吸引资金营运中心、私人银行、信用卡中心等功能性持牌机构入驻。在前一阶段着力营造良好经营环境的基础上,下一步要突出通过创新和先行先试来聚集金融机构和人才。

  第五,促进地方金融发展。继续深化金融国资国企改革,推进开放性资产重组,提高地方金融机构整体发展水平和在国内外金融市场的影响力。结合金融国资管理改革和上海的实际,进一步完善地方金融管理;做好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股权投资企业等工作,加大创新力度,为中小企业和科技型小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融资环境;是提升对准金融机构的管理能力,切实防范风险。

  最后,完善金融环境。完善金融法制环境。进一步扩大金融市场案件在上海指定管辖的范围,探索在上海组建更高级别、面向全国的专业金融法院;完善有竞争力的税制环境。借鉴国际经验,结合税制改革的进程,探索对各类与金融市场交易相关的金融业务、金融产品创新进行税收支持,增强金融市场的国际竞争力;完善贴近市场的金融监管环境。根据金融市场发展需要,争取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把贴近金融市场的职能部门放到上海,或者将部分贴近市场的监管职能下放到在沪的分支机构,同时逐步增强金融市场创新自主权;研究建立自主品牌的信用评级机构。积极支持在上海建立和发展自主品牌的信用评级机构,逐步发展具有广泛国际影响力的信用评级机构;密切关注国际国内金融市场动态,防范金融风险。

  根据上海市编制“十二五”规划的总体部署,市金融办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了“十二五”期间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规划的研究和编制,以上几个方面的工作是“十二五”期间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重点。经过未来几年的努力,预计到“十二五”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将实现以下指标:

  金融市场规模显著扩大。预计到2015年,上海金融市场交易额达到1000万亿元左右;金融国际化程度明显提高。预计到2015年,参与上海金融市场的境外投资者规模显著扩大;金融服务功能明显增强。预计到2015年,上海金融市场直接融资额占社会融资规模比重达到22%左右;管理资产规模年均增长15%以上,达到30万亿元左右。金融发展环境明显优化。预计到2015年,上海金融从业人员达到32万人左右,国际化高端金融人才和新兴金融领域的人才明显增加;金融发展环境的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金融法律、税收、监管等与国际惯例接轨程度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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