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赔付:火速到位(关注)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19 00:59 来源: 国际金融报
本报记者 张颖
上海“9·14”重大交通伤亡事故有了最新进展。昨日,记者从中国平安获悉,事故的理赔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由平安产险支付的第一笔100万元预付赔款已于9月16日下午送达客户手中,本周平安产险上海分公司还将完成300万元的预赔付。
9月14日21时许,上海某公司一辆运送员工的班车在行驶过程中因避让由后方突然超越的面包车而失控侧翻倒地,班车上乘客7人当场身亡,4人送医院后抢救无效身亡,另有13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2名伤者情况较为严重。截至9月16日下午,事故已造成车上人员11人死亡,13人受伤。
记者了解到,此次出险车辆主要由平安产险上海分公司承保,被保险人为上海北奥客运有限公司,投保险种为交强险、商业三者险、车损险和承运人责任险附加精神损害,其中承运人责任险和附加精神损害由平安等三家保险公司共保,平安产险承担其中25%的责任份额。
据悉,经上海市运输管理处、客户代表及共保公司会议协商,由平安产险代表共保体先行预赔400万元,而考虑到客户的燃眉之急,平安承诺在最短的时间内先行预付100万元。
“就该起事故而言,根据相关劳动法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该认定为工伤。”苏黎世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责任险部资深专家柴轶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
柴轶波表示,雇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上海市的具体实施办法,也必须对该起事故中受伤或致残的员工支付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生活护理、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