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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天使怎能草菅人命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23 00:00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 ■孙永剑

  仅仅出生6天的婴儿,就因为排便不通,被深圳市儿童医院要求接受手术,制造临时肛门,手术费将超过10万元,而且还拍了十几张X光片。但到了广州市儿童医院,医生仅开了8毛钱的药就为孩子治好了病。这样的事情您相信它是真实的吗?

  笔者不愿相信这是事实,因为如果这是真实的,那么某些“正规”医院完全可以用“黑暗”二字来形容了,因为他们干的不是救死扶伤的事,而是在赤裸裸地图财害命,是草菅一个新生儿的幼小生命。但这是深圳新闻网的报道。

  病人不是牲口,更不能当做死人,他们是弱者,需要最最体贴的人文关怀。但有些道德沦丧的医务人员,头顶着“白衣天使”的光环,干的却是天理不容的事。一旦落入这种“天使”的手里,病人生不如死。

  笔者的父亲就曾经不幸被“天使”如此反复地草菅过。2003年非典刚刚结束,父亲被突然查出肺癌晚期且已向胸椎转移,等待他的将是终日卧床,大小便不能自理,化疗放疗带来的痛苦,此外还有来自医生的语言暴力……

  一住进北医三院(北京三甲医院)的肿瘤病房,就被主治大夫冠以“死期病人”。主任大夫推荐药厂业务员上病房送药,称药价比市价便宜。但笔者发现药厂业务员送来的药只差一个月就过期,只得拒绝。

  在接受了两个疗程的化疗和10次放疗后,笔者将父亲转入北大校医院进行休养性治疗,以便为下一阶段的化疗和放疗积攒体力。但北大校医院一再要求病人留在该院继续进行化疗,并要求笔者作为家属在一份协议上签字,根据这份协议,一旦在化疗当中发生事故,院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考虑到该院的医疗条件和护理水平十分有限,比如一位大夫连CT片子都不会看,在此情况下,笔者拒绝签字。在笔者多次拒绝后,该院一位姓杨的主任大夫竟然亲自到病房以探望病人为由,当着病人的面说:“病人的病情还在继续发展,请尽快实施化疗。”对于这样的“善意”,笔者最终还是选择了拒绝。

  顺便说一下,根据当时的药价,病人接受一个疗程化疗的费用高达近5000元。

  根据深圳新闻网的报道,在有的医院,医生个人收入其实跟科室收入挂钩。医院普遍都有科室奖金,总的来说,科室的收入高,这个奖金也就高,医生收入就高。有的医院,医生甚至可以从手术中提成获益。所以医生会给病人安排毫无必要的检查,甚至动价格昂贵的手术。在这种逐利性愿望支配下,医生很容易做出了轻率而错误的判断,造成了误诊,甚至造成医疗事故。

  在医患矛盾中,人们习惯性地将矛头指向医院一方,这是因为医患之间并无平等可言,医院和医生在客观上处于强势地位,病人和家属是完全的弱者。没有这样的客观事实,某些医生也不会为所欲为。“你想治病吗?那你就得掏钱!”这成了天然的逻辑。“这里是医院,不是慈善机构!”这是一些医生挂在嘴边的话。在医院里,职业道德和良心没有约束力,经济杠杆才是撬动天平的魔棒。

  有人这样辩解:医生也是普通人,在利益的驱使下,难免干出糊涂事。那么制度就没有责任吗?把医院推向市场,让医生背上创收的任务,这岂止是鼓励、纵容,简直是在逼迫医生从商。“强者为尊,适者生存”,当这种为奸商所膜拜的信条染指救死扶伤的医疗战线,再龌龊的事也会变得合情合理。

  近期由于医患矛盾对立、恶化而产生的事故频频发生,比如某大医院一位女医生被她曾经的患者砍伤。有专家建议,有鉴于此,应当加强医患纠纷的调解机制。怎么调解?是当和事老劝架式的

  调解吗?这种调解根本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因为医患矛盾说到底是钱与命的矛盾。一方要的是钱,一方要的是命,这是双方各自的底线,二者根本不一致!

  医患矛盾何时能够和解?恐怕只有当双方都要命的时候!你草菅了病人的命,就会有人来索你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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