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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民族面板产业 靠关税还是靠反垄断?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27 22:19 来源: 中国产经新闻报

  文/本报特约记者 佟文立

  面板进口关税政策调整还在调研和征求意见阶段,就已经在业内掀起波澜。

  据《证券日报》报道,京东方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面板的进口关税能够提高,对于国内企业来讲会带来一定的政策扶持,将会提高国内面板企业的竞争力。”

  而据台湾IT业熟知京东方和华星光电技术和团队引进情况的人士指出:“大陆面板的生产设备来自日韩的旧设备,人家的同一代生产线早就不知折旧过几次了,大陆的面板企业不亏损那才叫奇怪!”

  根据美国知名市场调查机构NPD集团上个月发布的报告显示,以销售额为准,2011年8月份韩国公司在美国平板电视(平板电视是指除显像管电视之外的LCD、 LED、3D和PDP 电视的总称。)市场的占有率(三星电子36%,LG电子13%)为合计49%,其次为松下(9%)、索尼(8%)和东芝(7%)。相比之下,LG显示和三星面板在今年前两个季度均为亏损。

  液晶TFT-LCD技术最早源于美国,但自70年代初日本夏普公司收购美国相关专利和技术后就一直是这个产业核心技术的控制者,但由于技术研发和生产线上投入巨大,2001年以后,日本厂商开始压缩投入,日本的技术开始对外转移到韩国和台湾地区,但一些高端不容易被制造的液晶面板所需关键材料、化学用品和电子材料主要掌握在日本厂商手中,包括韩国、台湾地区的许多厂商每年都要向日本厂商交纳价格不菲的专利费。

  借助代工模式和产业政策的扶持,根本没有下游电视品牌和内部市场作为“出口”的台湾面板产业曾一度出货量已占全球总量的40%以上。但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虽然在两岸经济合作迅速升温,大陆品牌电视企业大单联合采购的“合作”下,台湾面板产业依然遭到重创,2008年,奇美净亏损约合2亿美元;2009年,奇美净亏损约合11亿美元,友达净亏损约合9亿美元;2010年,奇美净亏损约合5亿美元,友达约亏损3.8亿美元。

  台湾国立交通大学学者曾对记者指出,“韩国大公司在竞争上不择手段,加之有政府扶持,经常以低价手段清洗竞争对手迫使其退出产业。而台湾公司多为家族企业,不可能忍受长期的亏损”。“台湾做代工,大陆做品牌,大陆联合采购台湾面板是这几年最好的结合。”

  而最近奇美电器董事长廖锦祥认为,一旦日韩与大陆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就有零关税的优势,台湾的面板,却迟迟不列入ECFA的早收清单,无法与韩厂在大陆竞争。

  2006年,戴尔、摩托罗拉和苹果三家公司对液晶面板制造商发起集体诉讼,美国司法部和欧盟贸易委员会随即对韩国、日本以及中国台湾的面板制造商展开了涉嫌垄断并操纵面板价格的反垄断调查。2008年,在被美国司法部调查后,LG、夏普、台湾奇美等纷纷“认罪”(在美国违反联邦反垄断法涉及刑事犯罪),同意接受一定数量的罚金,LG、夏普、中华映管三家公司共支付罚款5.85亿美元,几个公司的多名高管还不得不赴美接受一定期限的监禁。

  2010年4月,美国旧金山法院更是裁定,除戴尔、摩托罗拉和苹果外,全球范围内的受害方均可以对涉嫌价格垄断的液晶面板制造企业进行起诉。2010年12月,欧盟公平竞争委员会裁定,韩国LG以及中国台湾的四家公司,因2001年至2006年之间实施的价格操纵行为,合计被处以6.49亿欧元(约合8.63亿美元)罚款。

  相比面板业低价打压的手段,台湾业内更是对三星在美欧反垄断调查中充当污点证人一事颇为愤怒。根据美国联邦法律规定,第一家给反垄断执法机关提供证据的厂商,可拥有免遭控告的特赦。而免于罚款和坐牢的正是三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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