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小区业主大会四年内全覆盖 成员持证上岗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28 04:38 来源: 中国经济网
昨天,市住建委、民政局、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住宅区业主大会建设的意见》,要求各区县人民政府推进业主大会的组建工作,将业主大会纳入社会建设总体规划,争取在“十二五”末,全市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全部组建业主大会。
新建小区将全覆盖
【意见】为实现目标,将把四类小区列为建设业主大会的重点。对于新建住宅区,要做到新建一个小区,就组建一个业主大会。
【解读】目前,全市一共有住宅小区5000余个,其中4000多个小区有物业管理,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占4000多个中的28.3%。如何保证新建一个小区,就能组建一个业主大会?市住建委物业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实行“双启动”机制,一是由开发商推动组建,如果小区没有业主大会,开发商要承担小区的前期物业责任。二是5%的业主发起组建业主大会,今后将加大宣传和辅导,让更多业主愿意参与到业主大会中。另外,包括保障房小区、在物业矛盾纠纷较为突出的住宅区、老旧住宅区都是工作重点。
业委会成员持证上岗
【意见】将探索建立业主大会负责人准入制度。明确业主大会负责人岗位职责,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开展业主大会负责人培训和考试后持证上岗的试点。
【解读】持“证”的证,将通过行政引导和培训实现,对工作人员进行资格限制。此外,对本住宅区业主大会负责人、业主委员会委员和工作人员的履责情况,业主还将实施定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在小区内公示。对不具备履责能力或考核不合格的业主大会人员,将注销岗位证书,政府相关部门指导业主大会更换人选。不过培训细则暂时还未出台,市住建委正在考虑这方面的工作。“不是像以前,谁喜欢闹腾谁就当主任”。该负责人说,此前的业主大会负责人,均为义务的,但很多人并没有专业素养。
业委会成员接受打分
【规定】业主大会工作人员将建立信用体系和考核机制。今后,业主大会负责人、业主委员会成员和工作人员的资格、行为等,将被量化为信用记分,由街道办事处对业主大会的日常指导和监督行为,采用信用分值评价。
【意见】今后要主张懂专业知识的业主当业委会主任,并获得工资,这个岗位会成为独立的职业。另外,各区县逐步引导业主大会聘用专职秘书、会计和法律顾问,培育业主大会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同时,各区县政府要积极探索向有经验、有专业能力、有公益心的社会组织,购买辅导业主大会组建的社会服务。
至于信用评分,该负责人表示,将来最可能由小区业主来给业主大会成员评分,看他们是否依法履职,为小区业主服务,不过具体细则也暂未出台。
鼓励多方参与业委会
【意见】鼓励具有业主身份的社区党组织成员和社区居委会委员,参选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委员会委员,担任业主大会负责人。
【解读】所谓身份,可以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益律师等专业人士,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和担任业主大会负责人;鼓励具有较高政治觉悟和丰富管理经验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业主担任业主大会负责人。
如果让有“身份”色彩的人加入到业委会,是否会影响业主大会民间组织的性质?这位负责人称,鼓励他们加入业主大会,首先是假定这些人就是小区业主,并且有公共责任心,相对而言更有能力履职,“但绝不是行政干预行使私权利”。
(责任编辑:符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