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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培训会的通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29 15:03 来源: 商务部网站

  商办秩函〔2011〕10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做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高各地商务执法队伍素质,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切实保障生猪屠宰等流通领域市场秩序,我部定于2011年10月在湖南省长沙市举办全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培训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会内容

  (一)邀请国务院食安办、国务院法制办同志讲授食品安全领域知识,分析当前食品安全形势,讲解商务执法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等。

  (二)通报全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和屠宰监管技术系统项目进展,并就当前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商务行政执法,提高市场监管能力提出工作要求。

  (三)部署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整治工作。

  (四)实地考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项目。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10月19日—20日(18日报到)

  地点:湖南省省委九所宾馆(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16号,电话:0731-82263888)

  三、参会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相关处室负责人1名。

  请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从本地区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试点单位中选择工作开展较好的2-3个设区市级商务主管部门,通知其相关负责同志参会。

  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并于10月12日前将会议回执报商务部(市场秩序司);于10月14日前将抵达长沙市的时间及航班号(车次)传真至湖南省商务厅。

  四、联系方式

  略

  附件:会议回执

  商务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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