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康达尔三审败诉信息未披露涉嫌违规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10 13:37 来源: 新华08
法德律师事务所的曹湛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ST康达尔未经小股东的同意即从其子公司调走2亿元的行为系属程序违法,先达泰可以要求ST康达尔归还调走的2亿元现金
■本报记者 郑 洋
一场涉及ST康达尔(000048.SZ)旗下两家子公司的诉讼,从深圳市龙岗区法院打到了深圳市中院,再到日前诉至广东省高院。历时近一年,三级法院的判决皆明确地指出ST康达尔麾下的康达尔运输有限公司(下称”康达尔运输公司“)及深圳市康达泰运输有限公司(下称”康达泰“)公司败诉。
此番败诉,意味着ST康达尔多年来一直列为其全资子公司的康达尔运输公司与康达顺还存在着另外一位小股东,ST康达尔此存在着系列侵犯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吊诡的是,无论是深圳市龙岗区法院的一审判决,还是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3月17日做出的终审判决,还是广东省高院8月18日做出的再审裁定,都在ST康达尔的信披中不见踪影。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孟勤国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子公司从全资子公司转为控股子公司,会带来少数股东权益的调整,涉及公司财务报表的变化;且升级至两审终审的案件,属于重大案件,无论从任何一个角度考虑,此次诉讼都应被ST康达尔纳入信披的范畴。公司目前的做法涉嫌信披违规。
被诉侵犯小股东权益
一切的争端还要从2010年康达泰公司的一场股东会议说起。
2010年9月15日,康达泰召开了一次临时股东会议,但与由执行董事召开股东会议的常规流程相异,此次股东会议是由拥有康达泰公司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康达尔运输公司提议召开的。而此次不走寻常路的康达泰股东会议,分别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几乎革新了公司的核心管理层。
管理层突如其来的大换血却仅仅给故事开了个头。不日,以康达泰小股东身份自居的深圳市先达泰运输有限公司(下称”先达泰“),一纸诉状将康达尔运输公司及康达泰诉到了深圳市龙岗区法院。先达泰公司表示,其拥有康达泰25%的股权,康达泰上述股东会议侵犯了其作为小股东的权益,应予撤销。
而康达泰的工商登记信息也印证了先达泰的这一说法,康达泰股东信息显示,当年出资50万元的先达泰拥有康达泰25%的股权。
与先达泰的诉求形成鲜明对照的是,ST康达尔多年的年报中,皆将康达泰列为其全资子公司,表示其通过全资持有康达尔运输公司而持有康达泰100%的股权。在康达尔运输公司、康达泰提交给主审法院的资料中,公司方面表示康达泰公司最初的股权比例是由康达尔运输公司持股75%,先达泰持股25%。但康达尔运输公司于1995年6月与先达泰签订了《康达泰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先达泰以150万元的价格转让其所持有的康达泰25%的股权,而先达泰已于1995年4月19日、4月30日、5月5日共计收到了15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至此,康达泰成为了康达尔运输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也成为了ST康达尔的全资子公司。
可让康达尔运输公司、康达泰处于尴尬位置的是,对于自己的主张,康达尔运输公司及康达泰却只能提供《康达泰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的复印件;而共计150万元的转让款,其也只能提供注明”往来款“的收据。
在深圳市中院、广东省高院的判决裁定中,两审法院皆表示,由于股权转让合同只有复印件被提交,证据的真实性难以保障;而收据上”往来款“的注释与股权转让款的性质相异,出于证据的关联性考量,不予采信。
在先达泰作为康达泰持股25%股东的身份被三级法院予以确认的同时,2010年9月15日召开的股东会议也因程序违法被撤销。
小股东现身全资子公司
公司无视司法裁定不改口
全资子公司的小股东经司法确认,ST康达尔的麻烦也随之而来。在康达尔历年的年报中,康达尔运输公司、康达泰以及康达尔布吉汽车总站有限公司(下称布吉车站)皆备列为ST康达尔全资所有。
但根据工商登记的三家公司的股权关系显示,康达泰持有康达尔运输公司10%的股权,康达泰持有布吉车站10%的股权。
一位接近ST康达尔的人士告诉《证券日报》记者,ST康达尔此前将康达尔运输公司、布吉车站皆列为自己全资子公司的根据是,其认为康达泰系其全资持有。但眼下先达泰持有康达泰25%的股权的关系已经司法确认,这也就意味着先达泰也是康达尔运输公司、布吉车站的小股东,那么包含康达泰在内的上述三家子公司都不再是ST康达尔的全资子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广东省高院确认先达泰系康达泰小股东的身份后,ST康达尔在8月29日发布了半年报,但在半年报中公司依然将康达泰、布吉车站及康达尔运输公司皆列为其全资子公司。《证券日报》记者就这一情况致电ST康达尔董秘朱文学,但对方对称司法判决所确认的”先达泰的小股东身份“是记者自己的理解,具体问题不方便进行回应。
小股东要求ST康达尔
返还2亿元现金
虽然小股东身份得到了司法确认,但先达泰面向ST康达尔的诉讼却远未停止。
上述接近ST康达尔的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康达尔运输业务司主要由四家公司组成,分别是康达尔运输公司、康达泰、布吉车站及康达尔运输公司持股90%的康达顺运输有限公司(下称康达顺),眼下由于先达泰对于康达泰的小股东关系,先达泰也就直接或间接成为了上述四家公司的小股东。
”但从2003年至今,ST康达尔在未召开股东会议、未向小股东进行分红的前提下,就从上述四家公司中抽调走了超过2亿元的资金(《证券日报》2010年8月6日C1版报道《ST康达尔神出鬼没调走2亿资金 至今去向不明》曾报道此事件)。这无疑侵犯了先达泰作为小股东的权益。眼下,先达泰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ST康达尔返还这2亿元资金。在召开股东会议并进行分红后,再对这笔资金进行调配。“上述知情人士称。
针对先达泰方面的诉讼要求,法德律师事务所的曹湛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ST康达尔未经小股东的同意即从其子公司调走2亿元的行为系属程序违法,按照法律规定这一行为可以撤销,也就是说先达泰可以要求ST康达尔归还调走的2亿元现金。不仅如此,如果ST康达尔的行为构成了滥用大股东权力,侵犯小股东和公司权益,先达泰还可以向其要求赔偿。
可根据ST康达尔此前披露的半年报,公司目前的净资产是-4987.61万元,账面现金流也仅有5782.57万元。被诉2亿元现金的归还,对于资不抵债的ST康达尔似乎是一项不可承受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