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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7年 关键规定竟不及车企自律汽车“三包”意见稿被指“倒退”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12 13:10 来源: 新闻晚报

  □记者 王毅鹏 制图 任萍

  顶着世界第一销量光环的中国车市,其投诉纠纷量同样也达到了这一高度。爽约7年的“汽车三包制度”征求意见稿日前公示并将于本月下旬举行听证会。然而从意见稿中不难看出,在保护车主核心利益的一些条款仍“语焉不详”,业内人士认为,整车厂、经销商、消费者三方利益博弈的格局里,消费者弱势地位短期内难以改变。

  三包缺位车主很“纠结”

  车主小张最近就遇到了这样的一件烦心事,刚买3天的新车就出现了质量问题,她找到经销商希望能够换一台新车,却遭到了经销商的严词拒绝,“只修理不换车”。经销商表示 “汽车商品没有三包规定”。为此小张感到很郁闷,“家电产品15天内都可退可换,为啥汽车就不可以?”小张疑问的背后是,国家汽车“三包”规定迟迟未能出台,消费者维权举步维艰。

  据全国消协公布的数据,2010全年以及2011年上半年,全国投诉量同比上升幅度最大的商品都是汽车,增幅分别达到51.1%和32.4%,投诉绝对数量分别达到14093件和8235件,都创出了历史新高。这一信号引起了众多业内外评论人士的担忧。

  消费者被汽车质量问题弄得筋疲力尽,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家庭生活与工作,使得汽车质量“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家庭和谐的重大因素。”另外,也有法律专家认为在法度强制层面上,家用汽车乃至商品房 “三包”与否,不仅关乎相关上位法法条是否能够落地,也不仅关乎消费者权益保障,还关乎居民财产安全和财产性收入。从上述一些观点可以得出,从许多角度都可论证汽车“三包”出台已是势在必行。

  事实上,每个车主都关心“汽车三包”规定,从2004年末形成草案后,蹉跎了超过7年时间,一直没能得以出台。目前消协处理汽车类消费纠纷的依据是我国《产品质量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汽车投诉一直是消费领域的几大难点问题之一。

  记者查阅公开资料显示,2004年末国家公布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然而不久就归于沉寂。随后的几年时间,这一被业界称为“汽车三包”的规定逐渐销声匿迹不见下文。作为消费者维权的最基本武器,汽车三包政策为何7年难产着实让人费解。

  “三包”意见稿规定模糊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召开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的通知,就汽车“三包”规定再次面向社会征集意见。不过业内人士却发现,千呼万唤始出来的“三包”意见稿竟然某些关键领域比车企自定的标准还要低。

  汽车“三包”《征求意见稿》规定要求,家用汽车整车“三包”有效期应不低于两年或者4万公里,主要总成和系统,如发动机、车身、转向系统等的质保期应不低于3年或者6万公里。

  然而多位车企人士向记者指出,以两年或4万公里的“三包”有效期来看,低于目前行业内大部分厂商3年、5年等实际规定,“这和7年前的规定几无二致,如果真的照此执行,将很可能拉低不少厂商的现行标准。”

  《征求意见稿》中第二十三条规定,家用汽车产品售出后30日之内,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车身开裂、制动、转向系统失效、燃油泄漏等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更换、修理。消费者要求退货的,销售商应当负责免费退货。

  对于“30天退货期”,不少消费者都认为“太短了”。“提车后30天,车内有装饰,除非有专业检测,否则几乎不可能发现车身存在开裂等问题。”车主康先生认为,“对于刚刚买车的新手而言,一个月内可能车都没有碰几次。”

  《征求意见稿》中对于经销商和厂家之间的责任界定也显得模糊。第四章第十八条中称:制造商应当在销售区域范围内依据销售量建立区域销售、维修网点,与销售商或者修理商签订相关合同,依法约定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三包争议处理费用以及技术专家支持等有关事项。

  一位4S店人士表示,经销商遇到消费者投诉或要求退换,都是自己出掏钱尽量满足消费者要求息事宁人。如果按《征求意见稿》中给消费者退换车辆后,和厂家交涉期会很漫长,最后经销商将是两头受气。

  三包政策需可执行化

  根据盖世汽车网为期一周的调查结果显示,此次汽车“三包”出台的可能性仍是小概率事件——仅有28%的参与者认为这一法规此次能够顺利出台。有28%的人士站在完全否定的立场,表示不看好此法规会顺利通过,而另有多达44%的人士态度不明确,认为此法规的出台牵涉到太多利益方的掣肘,是否会顺利出台不好说。

  盖世汽车网的分析指出,汽车行业由于产业链长,可以创造众多就业机会与税收而受到各级政府的追捧。在投资与融资方面,汽车制造商也往往能获得政府的“绿灯”通行。近几年来,中国汽车市场以蓬勃之势迅速壮大,中国也成为了世界最开放的汽车市场之一,各大国际汽车制造商纷纷在华建立了他们生产与销售业务。2009年中国汽车以1364余万辆的产销规模问鼎世界第一。而在最近几年,汽车市场一旦出现下滑,政府便出手救市,汽车市场可谓一派繁荣。

  但是,在市场繁荣的背后,汽车消费者的利益保护却一直处在法律真空的状态,消费者的弱势地位越来越明显。因此,我们看到了一出出“中国式车主维权”的闹剧和悲剧。比如,当众砸奔驰、老牛拉宝马,以及丰田4S店“捆绑门”等等。

  汽车“三包”规定之所以迟迟未出台,除了法律本身制定的滞后性外,政府重投资而轻消费,重经济而轻社会的经济发展方式也难逃其咎。而法律的制定只是改变的第一步,改变现状最终还是依靠强有力的执行。在汽车“三包”出台同时,应该花跟过的时间去思考执行层面所需的政策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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