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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超对接进万村”行动的通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13 08:52 来源: 商务部网站

  商办建函[2011]10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推进农超对接工作的指导意见》(商建发[2011]43号)精神,搭建对接平台,推动大中城市连锁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稳定的产销链条,扩大农超对接规模,促进农产品流通现代化,保障农产品市场供应,商务部、农业部定于2011年10月-12月在浙江、陕西、辽宁、湖北、四川、河北分六个片区开展“全国农超对接进万村”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领导讲话:商务部、农业部负责同志讲话。

  (二)对接说明:连锁超市介绍采购流程及要求。

  (三)对接培训:农超对接专家讲课。

  (四)业务洽谈:连锁超市与合作社开展现场业务洽谈。

  二、活动安排

  10月份:

  华东片区:在浙江省杭州市举办。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宁波市、安徽省、福建省、厦门市、江西省参加。

  西北片区:在陕西省西安市举办。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参加。

  11月份:

  东北片区:在辽宁省沈阳市举办。辽宁省、大连市、吉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参加。

  华南片区:在湖北省武汉市举办。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深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参加。

  12月份:

  西南片区:在四川省成都市举办。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参加。

  华北片区: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举办。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青岛市参加。

  各片区活动期限一天,提前一天报到;各片区活动期间,商务部将邀请10家全国性的零售企业全程参加。

  三、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负责邀请5家本地区排名靠前的连锁超市,各地农业主管部门负责邀请10家本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以生产生鲜蔬菜、水果为主,种植面积1000亩以上)参加;其他连锁经营企业也可报名参加对接活动。

  (二)活动由举办地所在省商务、农业主管部门和中商商业发展规划院承办;举办地所在省商务主管部门应按照本通知和有关要求,商农业主管部门制定详细的活动组织方案,报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农业部(经管司)。

  (三)相关部门代表、学者专家食宿费用由商务部承担;地方商务、农业主管部门食宿费用及其他活动费用由承办单位承担;企业(超市)、合作社代表费用自理。

  (四)启动仪式于10月25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10月24日报到(地址:萧山风情大道2555号杭州第一世界大酒店,电话:0571-83866888)。其他片区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五)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于10月17日前将本地区连锁超市名单(附件2)报送至商务部(市场建设司),请华东片区商务主管部门商农业主管部门于10月17日前将启动仪式参加人员回执(附件3)报送至浙江省商务厅,同时抄送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农业部(经管司)。

  (六)有关企业(超市)采购、合作社供应信息请于10月17日前通过商务部农超对接信息服务平台(http://ncdj.mofcom.gov.cn)填报(具体操作方式请咨询易商海泰克科技有限公司),以便印制相关资料和发布供求信息。

  联系人: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 翁金勇 冯能彦

  电话:010-85093701 85093706

  传真:010-85093703

  邮箱:jsnongcunchu@mofcom.gov.cn

  农业部 经管司 候美茹

  电话:010-59191895

  传真:010-59193119

  邮箱:jingguansi@yahoo.com.cn

  浙江省商务厅 戴振海 沈肖敏

  电话:0571-87057594 0571-87056928

  传真:0571-87058237

  邮箱:scc@zcom.gov.cn

  易商海泰克科技有限公司 梅准准

  电话:010-65237006

  传真:010-65254099

  商务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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