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不张_私不立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14 00:59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日本学者沟口雄三认为,在中国,只有当私转化为公、变成公的表达的时候,私才具有正面意义
苏娅
“我们对‘私’的理解,包括启蒙说最大的问题就在于,我们理解中国的‘私’和中国自身的‘私’是没有关系的。”近日举行的“沟口雄三的学术思想世界”国际学术研讨会上,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念群指出,如果沟口雄三对于公私的观点成立,“我们原来所提出的明清之际所有的启蒙论断全部会土崩瓦解。”
作为中国研究的大家,日本学者沟口雄三“以中国为方法,就是以世界为目的”的名言,在学界广为人知。这一名言道出了其拒绝西方中心或拒绝从欧洲的角度研究中国的论点。而1995年之后,沟口雄三开始写作《中国的公与私》,试图追问中国和西方在历史思想发展脉络上的异同关系,为战后中国研究特别是中国近代史研究提出一些新鲜的意识。
包括《中国的公与私·公私》在内的“沟口雄三著作集”4种(余为《中国前近代思想的屈折与展开》、《作为方法的中国》、《中国的冲击》),日前由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以套书的方式出版。另外4种将在明年推出。
沟口雄三一直关注对社会结构本质和基础的认识,在学术研究中自觉把握与特定时代的社会基础和结构,这一学术研究的核心方法,在其关于中国和日本的“公”与“私”的研究中体现得尤其清晰。事实上,沟口雄三对于中国的研究和理解,奠基于他对日本的理解,方法上具有鲜明的“比较和参照”的意图,因而对“公”与“私”这一对观念的研究,重点在于探讨其在两个不同社会的历史变化中所产生的不同作用。
在这部晚年的作品中,沟口雄三从中国的“公”来凸显中国的文化原理,提出从公私的角度来看,中国的“公”概念倾向于产生平等、平均的制度。例如,有关继承制度的部分,中国遵循“财产均分”的原则,而生活形态部分,则强调“同居共财”,“皆是在‘公’概念中发展出的制度与生活的形态。”清华大学国学院教授陈来说,沟口雄三还通过对明清社会宗族的“互助”的观察,提出中国的“共助主义”原则,并阐明了儒家经典中“仁爱”、“大同”、“平等”等原理在中国社会组织中发挥的作用。
相对于中国,沟口雄三认为日本是世袭的阶级社会,在世袭的阶级社会中,平等观念很难发展,也没有平均观念的发展,这跟中国的公观念和制度体现、生活体现相当不同。相较而言,日本私有财产的观念比较强,这也是和日本观念中没有中国“同居共财”的观念有关。
通过对中国儒学和日本儒学比较,沟口雄三强调中国、日本儒学与社会构造、阶级基础的关联,并给出了关于中、日儒学比较性认识的线索。沟口雄三认为,中国“公”的方面可以引出仁爱、大同、平等儒家社会主义,而日本的思想传统中,则比较容易接受“弱肉强食”的文化观念,这是日本理解近代西方文明的立足点,因此,“平等”、“平均”的观念在日本没有得到充分发展,日本儒学强调的是“忠勇”。以江户时代的日本儒学为例,沟口雄三认为,此一时期的日本儒学以武士阶级为基础,所产生的对美德和价值的追求,跟中国中古以来进士士大夫不同——日本儒学特别强调“忠勇”的德行,而这显然和武家有关。事实上,早期中国礼学把“智、仁、勇”视为三大重要美德,但宋明以后,“勇”在礼学中日渐淡漠,却在日本出现,并成为主流。
杨念群特意提出,“沟口认为日本人的公私非常分明,这里没有褒贬意义,公家的东西和私人领域分得非常开,与中国人对私的排斥正好相反——私具有邪恶的东西,与公对立的时候往往变成非常邪恶的东西。当私转化为公,变成公的表达的时候,私的方面才能转成正面意义。”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我们需要重新审视近代以来的公私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