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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财政厅:扎实推进黑龙江现代化大农业的建议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14 15:00 来源: 财政部网站

  黑龙江财政厅

  一、发展现代化大农业的有利条件

  黑龙江省土地资源丰富且相对集中,农业综合机械化程度高,机耕、机播、机收和综合机械化程度继续保持全国第一。农业生产标准化率达到85%。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稳步发展,2010年,全省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4347个,有农民成员148671人,带动农户100万户,占农村总户数的25%。而且黑龙江省农业科研技术力量雄厚,全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9.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7.5个百分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达70%以上。同时,国家政策对黑龙江省支持力度较大,在《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中,安排黑龙江省粮食增产能力建设任务177亿斤,占全国粮食增产能力建设总任务的17.7%。黑龙江省提出的关于建立松嫩、三江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的建议以及新增1000万亩粳稻基地项目都得到了国家发改委的肯定,为黑龙江加快发展现代化大农业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二、发展现代化大农业的制约因素

  1.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低。黑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能够较好发挥作用的仅占总数的三分之一,社员与合作社之间利益联结不够紧密,没有形成利益共同体。普遍存在数量少、层次低、规模小、覆盖面窄、服务内容单一的问题,导致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不高,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困难,生产经营成本高、进入市场难度大,难以实现农户与市场的有效对接。

  2.农业基础设施落后老化。农田水利设施大部分已经进入老化期,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明显下降,全省易涝面积由上世纪五十年代的2600万亩,增加到现在的5000万亩。中低产田面积比重达2/3。水资源利用率仅为27%,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为18%,大大低于全国40%的平均水平。水库总蓄水能力为85亿立方米,径流控制能力10%,仅相当于辽宁的1/9,吉林1/6。地表水载蓄能力不足20%,调控能力只有7%。水旱田有效灌溉面积2112千公顷,占耕地面积20%,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列全国倒数第二。

  3.农业生态环境持续恶化。黑龙江省水土流失面积达11.52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25%,其中耕地流失面积5.67万平方公里,占耕地面积的50%。过度依赖化肥,不施甚至放弃有机肥,以及小型农机具的大量使用,导致地力下降,土壤板结、犁底层上移、理化性状变劣,有机质含量下降等问题。土地的条块分割制约了大农机作业,轮耕作业几近消失。导致耕层逐渐变浅,由28厘米下降到12厘米。使土壤含水量降低,加剧了水土流失。工业“三废”排放,以及农药、化肥、地膜的不合理使用,导致全省受污染土地面积达10.23万公顷,其中受工业污染2.35万公顷,草地污染5.1万公顷。

  4.农业技术推广应用不力。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技术员队伍和科技示范户大幅度萎缩。造成先进适用技术和信息无法及时到达农民手中;县乡技术推广服务管理体制改革不同步,导致县乡推广一体化的格局难以形成,出现了多头管理无人负责,推广服务力量分散弱化的局面;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的投入保障机制、奖励评价机制、知识更新机制亟待完善;技术推广服务手段落后,缺乏综合化验能力,办公培训手段落后,交通工具缺乏等问题。

  5.土地规模化经营程度低。截至2010年底,全省农村集体规模经营面积达到3217万亩(统计标准经营面积200亩以上的),垦区规模经营面积达到3780万亩(统计标准经营面积100亩以上),二者合计计算,全省规模经营总面积突破5000万亩,达到6997万亩。仅占耕地面积的40%。全省农村土地流转面积为3262万亩,占全省农村集体耕地总面积的25.1%。

  三、发展黑龙江省现代化大农业的对策建议

  1.加快制度环境建设,强化制度保障。一是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二是要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大力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规范化运作。三是积极探索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改革城乡分割户籍制度,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在公共服务一体化方面取得突破。

  2.加大农业投入力度,强化资金支持。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各级财政应按照中央“三个始终高于”的要求,采取调整支出结构、整合资金的方式,确保财政支农资金持续稳定增长。二是加大金融投入。将中长期贷款引入现代化大农业建设领域,重点支持主导产业发展和重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引导社会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引导社会资金、工商资本和农民加大投入,形成现代化大农业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3.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强化科技支撑。一是强化农业物质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装备大型农业机械,推进农业生产全过程、全领域机械化;加快中低产田改造进程;建设高标准水稻育秧大棚。二是建立现代农业耕作制度。全面建立以大机械为标志的深松制度,建设土壤水库,增强抗旱涝能力;大力推行农作物轮作制度,有效解决大豆重迎茬问题;建立现代植保制度,组建植保专业队伍,实行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三是加快培育新品种。加大作物良种选育推广力度,加快更新换代步伐,发挥良种的增产增收作用。四是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按照农机农艺结合、良种良法配套的原则,坚持抗旱节水、合理密植、增加积温的技术路线,推广水稻、玉米、大豆、小麦、马铃薯五大粮食作物高产栽培技术模式。

  4.构建新型农技推广体系,形成“一主多元”格局。要在整合现阶段农业技术推广资源,加强现有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主体建设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农业科研单位、教育机构、供销合作社、涉农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等参与农业技术推广,形成一个以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为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农业技术社会化服务体系。

  5.培育新型农民队伍,强化现代化大农业主体建设。一是通过立法措施为农民教育培训提供法律保障。建议出台《黑龙江省农民职业教育条例》,规范农民职业教育工作。二是加强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实现技术培训、职业教育、技术推广、继续教育和义务教育有机衔接。三是引入竞争机制,提高培训质量。鼓励政府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培训市场,努力改善各类民办培训机构的发展环境,形成培训质量与培训资金和政策支持挂钩的良好机制。四是突出专业技能培训。一抓生产技术培训。二抓农机作业培训。三抓精细管理培训。四抓市场营销培训。

  6.充分发挥垦区示范辐射带动作用。一是农机合作共建。农村引进农垦大机械,大力开展以代耕、代种、代收等代理作业服务。二是科技合作共建。垦区向农村推广农业标准化技术和各类先进栽培模式,提高农村模式化生产水平。三是产业化共建。发挥垦区大型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作用,实行契约化生产,辐射带动农村建设大规模、标准化生产基地。四是社会化服务共建。农垦的生产资料、灾害预警、飞机航化作业等服务加快向农村覆盖,实现资源共享。

  7.积极争取国家对现代化大农业的政策支持。一是建议国家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力度。建设黑龙江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引领现代化大农业发展;二是建议国家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将农业政策资金重点投向商品粮基地。包括设立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加大农机具购置补贴力度;设立水稻育秧大棚建设专项补贴。三是建议在黑龙江设立国家现代农业试验区。重点提供三个方面的政策支持:建立农产品期货交易市场,建立农村土地产权交易中心,建立商品粮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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