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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租房一室户月租金2000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19 09:38 来源: 上海商报

  

  市场人士直呼“不便宜” 公租房具体细则近期有望公布

  徐汇区公租房项目已进入“收官”阶段,从下月起,该区两处公租房项目就将启动招租,它们分别是位于华发路的馨宁公寓和漕东路的田东佳苑,租金大约在每月50元/平方米左右。粗略估算,一套一室户房源一个月的月租金也要2000多元。虽然这一价格与目前周边市场行情相比还是偏低,但不少业内人士表示“公租房这个价格不便宜”。

  商报记者 刘晓颖

  月租金略低于市场价

  据了解,徐汇区的公租房租金由运营机构委托有资质的专业估价机构评估产生,按略低于市场的租金水平确定租赁价格。徐汇区房地部门表示,公租房无需缴纳物业管理费,但应按时缴纳水、电、煤、通讯、有线电视等相关费用。租赁合同期限不能超过入住对象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不少于2年。合同到期后仍需租赁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向运营公司提出申请,运营公司应重新进行资格审核。统一入住对象租赁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6年,且承租期内不得增加共同居住人员。

  目前,馨宁公寓租金的市场评估价格为每月每平方米48元,田东佳苑的租金标准为1房1厅不高于每月每平方米57元,2房1厅不高于每月每平方米56元。以馨宁公寓为例,该小区内的房型分三种,一房为45平方米,二房为65平方米,三房为75平方米。按上述每月每平方米48元的租赁价格估算,这批房源的月租金预计为2160-3600元。

  商报记者昨日从沪上一些中介门店了解几处公租房的行情。据悉,目前华泾周边的多层老公房(一室户)最低的月租金为1300-1500元/月,高层公寓(2005年之前)的1800-2000元/月。而田林地区面积在30-40平方米的一室户月租金大约在2500-2800元,而50-60平方米的两房月租金最高至3500元。

  “田林附近的房子大多为多层老公房,高层房子很少,新建的更少。”21世纪不动产上海锐丰万体店分行副经理吴翠玲告诉商报记者,“这里的房子越是小越是好借,价格也越贵。稍微新一点比如科汇景苑,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月租金也就5000元,平均每月每平方米50元。”

  由于公租房皆为装修新房源且又是高层,所以与目前该地区周边的市场行情难以比较,“如果硬是要说的话,应该比市场租金便宜10%-20%吧。”吴翠玲说。

  公租房租金如何确定

  首批公租房的租金有点出乎市场预料。“如果是田东佳苑这里的房子,按照目前这个租赁价格来算,一室户每月还要近3000元呢。”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表示,“这样看下来,(公租房这个价格)给我的感觉并不低。”

  事实上,国内公租房的租金定价一直是难点。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申卫星就曾表示,公租房不是纯粹的市场行为,也不是纯粹的救济行为,处于中间位置比较尴尬,租金水平难以确定。

  深圳的公租房曾因租金问题而遭到退租。据悉,2010年年底,深圳福田区于2008年首批配租的300多套公共租赁房近日合同到期,但有超半数的租住家庭不再续签合同。福田区建设局相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租户退租主要原因是合同到期后业主上涨租金。

  同样的,去年7月,北京公布了部分公租房项目的成本租金,因其与市场租金相差无几也引来不少非议。新华社就此发表时评《看不懂、想不通的公租房价》,称每平米每月高达二三十元的租价与市场价不相上下,背离了公租房建设的初衷。

  上海方面,市房管局今年1月4日公布的《贯彻〈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的若干规定》明确,公租房租金将按略低于市场租金的原则确定。市场租金的评估由运营机构委托信誉好的专业估价机构实施,运营机构依据市场租金评估价研究制订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水平,市场租金评估价有效期为一年。

  如此看来,目前徐汇这两处的房价正是按照“公租房租金将按略低于市场租金”这一原则来确定的。

  “大家认为这个价格‘高’,也许是因为觉得公租房属于保障性住房的一种,就应该是便宜的,而且起码要比市场便宜一半,像经适房一样。”德佑地产研究主任陆骑麟分析称,“但是公租房的建设需要房产企业投入成本,租金不可能和廉租房一样便宜。”

  此前,公租房建设被最常提及的一个难题即是资金。据一位不愿透露性名的开发商称,目前愿意参与建设经济适用房的房企都不多,更别提公租房了。原因很简单,就是占用资金量大,收益和投资严重不匹配。

  公租房细则近期有望公布

  虽然首批公租房租金已被媒体曝光,但商报记者昨日从相关人士处获悉,这一租金仅是目前区房管局内部讨论的一个文件,还没有经过最终审批。此后,商报记者采访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了解到,近期上海公租房的具体细则如供应情况、具体价格以及申请标准等目前正在细化中,近期有望公布。

  目前上海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是去年9月出台的实施意见,对申请公租房的对象不设“收入线”,但制定了四项准入条件:一是具有上海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规定年限;二是已与上海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三是在上海无自有住房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5平方米,因结婚分室居住有困难的,人均面积可适当放宽;四是申请时未享受上海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今年年初,上海又进一步细化明确公共租赁房的准入条件。根据规定,申请公租房的外来常住人口,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二年以上,并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含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年以上。

  而对于拖欠房租的情况,上海也作出了具体的应对措施。根据规定,承租人拖欠公租房租金和其他费用三个月以上的,运营机构可按合同约定通报承租人和同住人所在单位,要求承租人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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