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大亚湾二氧化硫排放量超标一倍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0 01:04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环保人士呼吁让更多公众参与环评
徐沛宇
中海油大亚湾异味事件终于得到了官方的证实。
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披露,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惠州石化分公司(下称“惠州石化”)在大亚湾石化区的40万吨/年煅后焦工程二氧化硫排放量严重超标,噪音方面也略有超标。还有接近10%的当地居民对石化区的环境问题不满。
二氧化硫排放量超标一倍
中海油惠州石化40万吨/年煅后焦工程位于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区。该项目利用中海油1200万吨炼油项目副产品石油焦进行延伸加工,年产40万吨煅后焦,同时产生100吨/小时蒸汽用于余热发电,75吨/小时蒸汽外供中海油南海石化炼油项目。
根据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局以粤环函[2006]1327号和粤环审[2007]227号批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该项目的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的排放总量将控制在0.768吨/年,“二氧化硫”SO2则控制在113.11吨/年。
但是,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监察局在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发现,以年生产330天,24小时/天计算,该项目实际排放的二氧化硫总量为232.6吨/年,超过此前该项目环评批复要求的(113.11吨/年)一倍多。
此外,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监察局还在公示中指出,该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来自煅烧系统回转窑和通风系统;此外,厂房通风、物料破碎、成品运输的过程中也会有废气逸散到大气中。该项目个别厂界噪声监测点夜间测值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但暂不会产生扰民影响。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能源专业委员会委员夏军律师对《第一财经日报(微博)》记者表示,污染物总量排放超标的情况下,环保部门应该要求其限期整改,如果整改后仍然超标,则应对其施以处罚,甚至要求其停止生产。
让更多公众参与环评
本月初,大亚湾石化区因异味引起了当地部分居民恐慌,甚至连夜逃离。随后,大亚湾环保局表示,异味来源于处于停产检修状态的中海油惠州炼厂,初步判断异味是在蒸汽吹扫过程中,重油挥发到空气中产生的。但是当时中海油方面称,该气体对人体没有危害。
但是,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邵敏认为,如果有恶臭存在,证明其中含有的元素对身体应该是不利的,可能是一些含硫、含氮、含氧的物质,它们对人体有害,并且还会反应生成一些污染物,比如臭氧和颗粒物。
此次广东环保厅的上述公示在一定程度上证实了大亚湾石化区存在排放物超标的现象。自然之友(微博)公众参与议题负责人常成对记者表示,污染企业往往会滞后发布相关信息,使得该企业逐渐失去公信力。
广东省环保厅对惠州大亚湾石化区当地公众进行的调查显示,89.8%的居民对该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10.2%不满意的居民主要是对整个石化区的环境问题产生不满。
对此,常成表示,广东环保厅应该更详细地公布调查对象的范围,以及选择此调查对象的理由,否则上述数据不具有说服力,而且还容易使不认同该项目的公众对其产生逆反心理。更重要的是,政府部门应该让公众更多地参与相关项目的环境评估工作。
据了解,中海油惠州分公司正在运作二期工程。惠州市委书记黄业斌今年9月在大亚湾曾表示,要加快中海油惠州炼油二期项目报批工作,大力发展石化中下游产业,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黄业斌也坦陈,大亚湾区面临着安全生产压力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