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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人士:渤海溢油暴露环评“体制性缺陷”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1 00:41 来源: 经济参考报

  

  渤海湾溢油事故责任方康菲公司的新版环评报告仍在审批过程中,一批参与事故调查的专家已在探讨此次事故暴露出的我国环评领域,特别是在油气工程领域存在的环评“体制性缺陷”,也正是种种原因,导致康菲公司蓬莱19-3油田的原版环评报告,被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重新编写。

  国土资源部一位油气勘探方面的权威人士19日向《经济参考报》记者披露康菲公司原版报告的问题所在:“原版环评报告在排污指标方面定得偏大,新报告被要求重新确定排污指标。”该人士称,相对于社会公众关注的溢油,污染物油基泥浆平时是零排放的,但一旦出现海底溢油等小概率事故,油基泥浆生物毒性更大、降解周期更长。

  除了排污指标偏大,国家海洋局一位曾从事多年海洋环保工作的人士称,溢油事故等风险评估并未被作为环评报告的强制披露内容,许多油企因此选择在此“轻描淡写、一笔带过”。他指出,例如在康菲公司的原版环评报告中,一味强调回注工艺的优势,却未指出:该模式会因为增压作业的方式不正确,造成海底溢油。

  环评队伍监管知识不足、监管不到位也被专家们所诟病。“环评工作的被动,归根到底在于监管队伍的知识储备不足,但他们在邀请的专家等‘外脑’中,也没有多少环评专家懂油气工程,更没有几个专家懂石油工艺。”该人士反问:“在渤海溢油事故爆发之前,整个监管部门有多少人上钻井平台检查过?他们在平台上能呆几天?又有几个人看得懂总控室的参数?”

  该说法获得中国海洋大学一位海洋地质专家的证实。该专家称“我们这些海洋地质、油气工程的专家主要参加海上油气工程的总体开发方案(O D P)的评审工作,但并未受邀参加环评工作。”

  此外,上述国家海洋局的“老海洋”工作者指出,《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已有五六年未修订,现有的环评大纲、编写要求也非常陈旧,而技术标准、实施办法等也没有及时跟上,远远不能适应海上油气勘探和开采项目快速发展的局面(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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