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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改革不会增加消费者负担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5 01:11 来源: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孙春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昨天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答记者问。

  本次资源税改革一是增加了从价定率的资源税计征办法,对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并提高了原油、天然气的税负水平,税率为5%-10%,这次改革暂按5%的税率征收;二是统一内外资企业的油气资源税收制度,取消了对中外合作油气田和海上自营油气田征收的矿区使用费,统一改征资源税。

  两部门负责人表示,国内资源税的调整不会影响原油价格水平,影响的只是原油开采企业的利润水平,国内成品油实行与国际原油价格有控制地间接接轨,调整原油资源税税率不会影响成品油价格,不存在价格传导,因此,不会增加炼油企业及消费者的负担。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研究推进其他资源品目资源税改革,条件成熟时将逐步扩大从价定率计征范围,并适当提高税率水平,以充分发挥资源税的调节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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