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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改革影响几何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5 03:23 来源: 经济日报

  从价计征资源税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各国征收资源税的目的基本一样,主要是为了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减少环境污染。

  近日,国务院修改资源税暂行条例,将原油、天然气税率调整为销售额的5%至10%,新规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此次资源税暂行条例修改除了调整税率外,重点是将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更改为从价计征,其目的是为了提高资源开采利用效率、促进节能减排。政府可以通过征收资源税,增加资源性生产企业的成本,提高开采利用效率,还可以利用税收来补贴需要扶持的行业,用于环境保护,以及其他的能源补贴。

  目前,资源税已逐渐发展成为绿色生态税收,从价计征资源税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各国征收资源税的目的基本上一样,主要是为了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减少环境污染。国际经验也表明征收资源税的确可以提高资源开采利用效率,具有显著的环境效益。

  应该说,我国能源资源相对比较丰富,但是人均能源资源拥有量却很低。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的经济快速发展是粗放型增长方式,具有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特征。预计到2020年,我国仍将处于资源密集开采和快速消耗为特征的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环境与能源资源的有限性及经济增长之间的矛盾将日趋尖锐。

  从价计征资源税是政府修正能源外部性的一个重要举措。能源资源开采利用的外部性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环境污染和资源耗减。能源在生产、运输和消费各阶段会不同程度地损害环境,而环境费用由公众承担。能源资源开采利用的另一外部性,即资源耗减所带来的外部成本。随着能源消费量增大,资源稀缺的外部性越来越强,但它的外部性影响往往被低估。资源税可以内部化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对后代福利的影响,从而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意义。

  一种不可再生能源资源开采投入使用后,则意味着要考虑其最终枯竭的前景。时间安排和开发计划不同,产生的经济收益和成本就各异。也就是说,能源资源开发利用不仅应考虑它现在的经济价值,而且要考虑其对今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对于中国能源资源的稀缺我们应当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作为一个人口和能源消费大国,能源安全是现实的问题。我国本身的能源安全应当立足于国内储备,因为只有国内的能源才是价格和数量最终可控的。提高能源开采利用效率,是尽量减低需求增长对我国能源资源储备压力的重要途径。从这个角度说,从价计征资源税的意义不言而喻。

  除了目标相同外,发达国家的资源税制模式差异也不大。由于历史原因和政治体制差异,发达国家的资源税归属各有特点。英国的资源税由中央独享,对地方给予财政补偿。但在多数国家,资源税由中央和地方共享,如美国、日本和澳大利亚等国。因此,在资源税归属上,中国也应当根据自己的国情而定。从税负看,资源越稀缺的国家,资源税越重。日本和欧洲的能源税负较重,而资源比较丰富的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则相对较轻。值得一提的是,能源重税政策并未削弱日本及欧洲各国的生产竞争力和增加社会问题,这些国家的能源利用效率要远远高于美国。

  政府征税必然伴随着利益的再分配。从宏观经济影响看,改革资源税有正反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由于改革前的从量计征的油气资源税不多,目前改为5%至10%。那么,改革后的资源税,首先将直接提高油气上游开采企业至少5%的生产成本,并间接影响产业链的其他企业的生产成本,进而影响国民生产总值、进出口和就业。大家尤其关注的是,资源税会推高整体能源成本,影响经济运行,并对一些目前比较棘手的问题如通胀造成压力。另一方面,税收会提高资源成本,促进油气资源的有效利用,从而抑制污染物排放和能源消耗。微观层面,从价计征对油气上游企业有立竿见影的负面成本影响。

  此次改革调整以后,我国的资源税税率仍然相对较低。对能源开采行业征收适度的资源税,可以采用渐进提高的办法,使其对宏观经济负面影响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避免对经济造成冲击。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减轻社会负担常常是两难的政策选择,就政府来说,关键是效率与公平的平衡。资源税改革只要目的明确,设计相对合理,许多问题和可能的缺陷可以在推出后的实践中解决并完善。

  (作者为新华都商学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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