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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商城暂未回应售假事件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6 05:40 来源: 东南快报

  本报讯(记者 何珍)福建、浙江警方日前联手破获淘宝网网店售假系列案件,抓获制假犯罪嫌疑人71名,缴获各类假冒注册商标商品12万多件,涉案总价值8842万元(详见昨日A3版)。记者昨日致电淘宝商城公关部,但未获回应。

  昨日上午,记者致电淘宝商城公关部蓝女士,就警方打击淘宝商店售假事件及淘宝商城如何审核商家资质等问题提出采访要求。蓝女士称,上午没有时间,要下午才有时间。但直到记者发稿时,一直没有接到蓝女士的回复。记者多次拨打公关部电话,也一直无人接听。

  淘宝商城是否应对售假事件承担责任?记者采访了相关律师。

  福建远见律师事务所赖世力律师认为,按照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淘宝商城作为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网站经营者,有义务对申请入驻其平台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自然人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档案,以便确定真实的经营者;同时还应当对通过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措施,采取必要手段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防止入驻商家出售伪、劣产品。

  消费者购买到伪、劣商品的,淘宝商城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者的真实的网站登记信息,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如果是因为淘宝商城未尽到相关的审查登记义务、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入驻商家出售伪、劣产品的,应当向消费者承担相应的责任。

  那么消费者在网络上买到了假冒产品时该如何维权?省消委会消费投诉部主任段建平认为,消费者可以向商家所在地的消委会投诉维权,要求商家赔偿。如果找不到商家,消费者也可向网络发布者注册地消委会投诉,向信息发布者追偿损失。

  段建平提醒消费者,网络购物虽然价格便宜、方便,但也存在很大风险,在消费时要做到以下几方面:了解网络商家及品牌的信誉和信息;保留交易网页信息;尽量做到货到付款、先验货再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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