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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国际分工走向深化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7 10:15 来源: 中国经济网

  

  “入世”以来,中国已逐步形成开放型经济格局,在全球生产体系中的作用日益重要,国际分工地位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与此同时,中日的国际分工格局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

  双边贸易增长平稳

  新中国成立之后,中日之间的分工形式一直以贸易为主。中国“入世”以来,两国双边贸易又有了新的发展。

  第一,中日贸易增长平稳。贸易总额从2001年的877.5亿美元增长到2010年的2977.7亿美元,年均增长14.5%。其中对日出口从449.5亿美元增加到1210.6亿美元,年均增长11.6%;从日本进口从428.0亿美元增加到1767.1亿美元,年均增长17.1%。由于双边贸易平稳增长,加之两国政府在国际上都一直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并遵守WTO规则,因此两国之间摩擦较少。

  第二,中日贸易中方持续处于逆差地位。中国海关数据显示,中日贸易除了在2001年中方出现21.6亿美元的顺差之外,其余年份均为中方逆差,而且逆差规模逐年扩大,2010年已扩大到556.5亿美元。这一方面说明近年中国经济增长对日本产品需求的扩大,另一方面也说明日本经济虽然增长乏力,但其产品在中国一直保持着较高的国际竞争力。

  第三,双方的贸易依存关系有所变化。在贸易总量扩大的同时,中国对日贸易占中国外贸总额的比重呈下降趋势,从2001年的17.2%下降至2010年的10.0%,表明中国对日本的贸易依赖程度逐步下降。而日方的统计数据表明,日本则显著提高了对中国的贸易依赖程度。2001年~2010年日本对华双边贸易额占日本外贸总额的比重由11.8%上升至20.7%。目前,日本是仅次于欧盟和美国的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而中国则自2007年起取代美国成为日本最大的贸易伙伴。

  第四,贸易商品结构的制成品比率进一步提高。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的持续升级,中日贸易商品结构继续向高制成品比率的方向发展。在2001年的时候,中国对日本出口的制成品比率已经达到82%,2010年则超过了90%。另一方面,中国从日本进口中制成品比率则一直保持在95%左右的水平。

  直接投资主导两国分工格局

  中国“入世”带来的市场全面开放促进了日资企业在华业务的展开。与此同时,方兴未艾的中国对日投资也开始为深化两国的分工注入新的力量。2001年以来,由于中国“入世”,日本对华直接投资也具有了新的特征。

  第一,投资规模出现“N”字型走势。日本对华直接投资出现起伏,年投资金额从2001年的43.5亿美元,增加到2005年的65.3亿美元,再回落到2007年的35.9亿美元,2008年以来又出现了逐年增加的趋势。据中方统计,截至2011年8月底,日本对华直接投资实际到位金额达779亿美元,日本成为中国第三大外资来源地。在日本,对华投资在其对海外投资中的地位稳步上升。2011年上半年,日本对华投资占其全部对外直接投资的15.7%,中国成为日本第二大投资目的地。

  第二,非制造业所占比重上升。制造业是日本的传统优势产业,但中国“入世”后,随着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和国民收入的改善,日本企业在中国发现了更多非制造业领域的商机,对华投资方向也随之改变。目前,非制造业项目在对华投资中所占比重从2001年11.6%提高到2010年38.0%,2011年上半年更是达到43%。

  第三,投资地从中国沿海到内陆全面开花。从投资地来看,日本对华直接投资早先以华南地区为主,中国“入世”后日本企业开始看好长江三角洲地区的经济发展潜力,投资出现了“北上”。由于中国的优惠政策向中西部倾斜以及近年中西部经济的高速发展,近一两年来日本企业明显地增加了对中国中西部尤其是中部地区的投资。此外,日本对我国渤海湾地区以及东北地区的投资也持续增加。

  第四,投资项目趋于大型化。相比欧美对华投资,日本对华直接投资项目过去一直规模不大,一般在100万至200万美元,大型投资项目的资金规模一般在600万美元左右。而2010年以来,日资企业在华投资已出现多个资金超过2000万美元的项目。经历了前几年日资企业对华观望甚至实施“China+1”(即企业在对华投资时安排一个中国以外的国家作为据点以规避风险的做法)之后,许多日资企业依然把发展事业的希望寄托在中国。

  第五,设立地区总部的投资案例增多。这一趋势突出反映了日本企业界看好中国经济发展的投资意愿,而中国近年在投资环境方面的改善也为日资企业在华设立地区总部创造了客观条件。

  可喜的是,中国“入世”同时也使中国本土企业开始在国际市场上具有竞争优势,许多企业开始在包括日本在内的海外市场大显身手。在中国首次公布《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的2003年,中国对日本直接投资为737万美元,2010年已增加到3.4亿美元。目前,中国对日直接投资以并购为主,而绿地投资项目较少。

  水平分工与垂直分工并存

  中日之间的分工格局形成水平分工与垂直分工纵横交错的局面。一方面,中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带动了本国产业结构的升级,提升了资本和技术密集型商品在双边贸易中的比重。从海关HS分类上看,目前中日之间进出口金额最大的大类商品都是机电类商品。从这一点来看,中日双方已形成较高水平的水平分工。

  然而另一方面,国际生产体系正在发生根本的变化,国际分工格局也因此从以国家为主体的产业间、产业内分工向以跨国公司为主导的多层次分工,即相同产品内不同工序、不同增值环节之间的分工转变。从这一点来看,中日之间目前形成的分工格局实际上是一种垂直性产业内分工或垂直性产品内分工。在这种分工格局下,同类产业,日方从事高端的,中方从事低端的;同类商品,日方生产高附加值商品和小批量定制商品,中方生产低附加值商品和大批量通用商品;同类工序,日方从事精加工,中方从事简单加工。

  一般而言,两国出口商品结构越相近,对外贸易的竞争性越强。中日出口商品中虽然制成品比率高、同类商品多,但由于中日垂直性产业内分工的性质,因此相互有较大的需求,同时由于相互竞争性不强,因此产生的贸易摩擦也较少。

  中日需要协议性国际分工

  中日经贸关系的提升离不开深化的分工合作关系,而在两国实施协议性国际分工是必然选择,时下正在推进的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建设则是最有效的措施之一。

  协议性国际分工原理最早由日本一桥大学教授小岛清于上世纪60年代提出,核心是“通过相互提供市场,来相互实现规模经济”。在实行分工之前,两国都分别生产两种产品,由于市场狭小,导致产量小、成本高。经过协议性分工后,两国各自进行集中和专业化生产,会使各自生产的产品的生产成本大幅度下降,价格下降会使需求增加,各国都享受到了规模经济的好处。

  根据小岛清的定义,所谓的“协议”,并不局限于国家政府之间的协议,也包括企业之间的协议,而且以后者为主,如企业之间的跨国股权投资、企业跨国并购、产业内贸易、专业化生产协议、合作采购、合作研发等都是协议性国际分工的重要手段。

  目前,中日之间协议性分工问题是:分工层次比较低;日本企业技术转让保守;日本国内具有投资保护主义倾向;企业间高层次分工合作受制于政治层面的障碍;中国国内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实施不力等,亟需两国高层从提高各自国家国民福祉和建立长久稳定的双边经贸关系的角度出发,规划今后中日两国的分工合作。

  总之,经济全球化发展以及中国市场经济环境的不断完善是影响中日分工走向的主流,也是不可抗拒的市场潮流。虽然中日分工合作过程中会出现种种不和谐音,但最终会在市场的力量面前碰壁,而高层次的规划会有效地提升两国分工的层次。

  (作者系上海社科院世界经济研究所国际贸易研究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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