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教育部”明令禁止师生恋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01 05:40 来源: 东南快报台当局“教育部长”吴清基昨天表示,师生之间因存在不对等权力关系,因此一般认为不宜发展不当亲密关系;如果师生发生恋情,在两害相权取其轻原则下,应将该学生调离该名老师的班。“教育部”最近据今年发布的“校园性侵害或性骚扰事件防治准则”,发文大专、中小学等各级学校,要求各校在新修订教师聘约时,明令禁止师生恋,违反聘约可能受到停聘或解聘等处分。
台当局“教育部长”:
美国英国也都有规范
台当局“教育部长”吴清基昨日在“立法院”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师生之间因存在不对等权力关系,因此一般都认为师生之间不宜发展不当亲密关系,海内外大学都有明文规定,英国、美国对师生恋也是明文禁止的。即便是民风较开放的美国,包括柏克莱、密歇根、耶鲁等大学,也都有规范。
吴清基表示,以英国大学为例,如果师生之间发生恋情,必须马上向系主任报告,让学生调离该名老师的班,不能选该名老师的课;但如果是硕士班、博士班学生跟指导教授发生师生恋,则应该停止指导关系。
吴清基强调,通过的“校园性侵害防治准则”第7条规定,师生之间不得发展有违专业伦理的关系。
吴清基昨天上午在“立法院”教育委员会指出,若在大学师生之间并非相同科系,或是双方都已经成年而谈恋爱确实很难禁止;但还是希望最好在学生毕业之后再发展,站在“教育部”的立场对各种情况的师生恋,还是不鼓励。
外界认为
两情相悦不应该管太多
“教育部”发出“师生恋”禁令引发“立委”的关切,国民党籍“立委”卢秀燕在委员会质询时指出,站在保护学生,以及家长立场确实乐观其成,毕竟老师应该以授课为主,而不是和学生大谈恋爱。不过,外界对禁令认为,若是到大学双方都已成年,在两情相悦下,“教育部”就不应该要管太多。
国民党籍“立委”蒋乃辛也呼应卢秀燕的说法,认为到了大学或研究所,只要双方没有直接授课关系,彼此没有利害关系 ,一旦师生之间发展感情还禁得了吗?
吴清基则表示,师生关系不管在中小学或大学都是不对等的,尤其,老师若用分数、上课及指导为由影响学生,造成学生不得不接受,那么学生就成了受害者。
吴清基强调,虽然师生之间到了成人阶段发展出恋情确实很难禁,但站在“教育部”的立场还是不鼓励,因为虽然双方并不同系,但教授之间有同事关系,也会托同事特别照顾,有时还会发生不正常的利益输送问题,对于师生恋,可以避免就避免。
大学生批
“教育部”多管闲事
“教育部”本意是要依法保护14岁以下学童,但连大学也列禁爱名单,遭大学生批“教育部”多管闲事。
大学生表示:“都已经成年了嘛,如果是中小学禁止那就是可以,毕竟他们还未成年,大学生的话不需要吧,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没有必要这样子管这么多。”
大学生自有想法,只不过看看过往案例,师生恋问题的确不少!今年6月新北市39岁高中男老师跟女学生谈恋爱,分手没谈妥,闹出纠纷,因而曝光;先前新北市传出,跆拳女教练跟学生发生关系,老师甚至喂男生喝母乳。
然而“教育部”下禁爱令,也有律师认为恐怕违反“宪法”自由权,师生恋,白纸黑字说NO,伦理与“法令”有没有冲突,还有待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