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减税 湖北企业早已受惠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02 07:20 来源: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陈珂)从昨日起,财政部8年来首次提高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本报昨日曾予报道)。记者昨日获悉,湖北现行的部分起征点,已经达到财政部的新标准。按规定,各省可在5000—20000元的范围内自主确定起征点,但我省是否继续提高起征点、具体如何执行,尚未确定。
此次调整前,湖北企业增值税起征点为5000元 (销售货物的)和3000元(应税劳务的)两档,而营业税起征点则为5000元,均为旧标准的最高档。其中,我省仅第二项,即应税劳务的3000元起征点,与5000—20000元的新标准有一定差距。
昨日,记者咨询湖北国税和地税部门获悉,各省可在规定区间内自行确定起征点,但湖北具体执行标准目前尚未确定。
税务部门表示,提高起征点后,对大中型企业没有影响,但可降低小型、微型企业以及个体户的税负。目前我省有小微企业和个体户近40万户,以月销售万元个体户计算,此前每月增值税约300元,如果湖北仍然按新标准的最高档起征点执行,则该个体户可免税。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郭守亭认为,今年国家首次确定小微企业概念和标准,此次提高纳税起征点,是针对小微企业首个针对性扶持政策。小微企业是社会就业、自主创业的重要载体,此前政策面一直对其关注度不够,而未来更多针对性扶持政策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