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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下公司拖欠民企3500万 申通集团遭索偿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02 07:27 来源: 中国网

  中国网11月2日讯 据媒体报道,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通集团)旗下公司被曝拖欠另一家民营企业3500万债务。据债权人透露,“久拖不决的债务给公司的正常运营带来了严重影响。公司被拖欠的赔偿费、租赁费共约1900万,另加截至今年9月份应支付的利息费用1600万元,总计达3500万元。”

  据媒体报道,拖欠公司款项的是上海地铁机械清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清场公司),该公司唯一法人股东为上海地铁物资有限公司,后者隶属于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通集团)。

  万康机械与地铁清场公司的经济纷争,缘自“上海地铁一号线上海南站站改建工程”。经上海市一中院裁定,地铁清场公司需向万康机械支付不拔H型钢价款1394.91万元、租赁费1807.8034万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申通集团曾通过上海申通地铁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约1300万元。万康机械却发现,地铁清场公司已处于破产地步,几无可执行资产。

  然而,申通集团方面并不认可上述两家公司达成的相关《会议纪要》,且认为已支付的款项,超出了应付的数额。事态处于僵持之中。

  2008年,万康机械将地铁清场公司诉至上海徐汇区人民法院。

  徐汇区法院指出,该案的争议焦点之一是不拔出H型钢的数量和单价。万康机械认为应根据《会议纪要》确定的2536.2吨赔偿。地铁清场公司则认为,万康机械曾编制结算汇总,确认数量为1997.86吨。

  徐汇区法院则认为,《会议纪要》可看作双方就该项争议赔偿数量达成一致意见的唯一依据,原告按照单价5500元/吨计算的赔偿数额,符合《会议纪要》的约定。

  徐汇区法院的判决要求地铁清场公司向万康机械支付不拔H型钢价款1394.91万元、支付不拔出H型钢租赁费1807.8034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上诉时,上海市一中院认定,依据双方于2006年12月签订的《会议纪要》可以确定,该会议纪要系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因此仍维持原判。

  在进一步追索资产过程中,万康机械发现,地铁清场公司已几无可执行资产。上海申通地铁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曾在《2010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中介绍,地铁清场公司主营为地铁站点和沿线物业建设中的土方挖掘、土方运输、路面平整、场地清理等业务。2009年,该公司总资产1075.56万元,净资产422.74万元,2009年亏损315.74万元。截至2010年3月末,地铁清场公司总资产1075.56万元,实现净利润0万元。目前该公司和上海地铁物资有限公司等均处于歇业或清算状态。工商资料显示,地铁清场公司单一法人股东为上海地铁物资有限公司,该公司隶属于上海申通地铁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后者为申通集团子公司。

  据此,万康机械提请追加上海市地铁总公司和上海地铁物资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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