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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正式宣布给予印度最惠国待遇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03 13:57 来源: 商务部网站

  据巴基斯坦、印度媒体11月3日报道,巴基斯坦新闻和广播部长菲尔多斯?阿什克?阿旺(Firdous Ashiq Awan)11月2日晚间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巴内阁一致通过决议正式给予印度最惠国待遇,宣告两国贸易正常化迈出重要一步。

  报道称,阿旺未说明上述决定具体何时生效,但表示两国商务部将商讨贸易正常化具体执行事宜。她表示,该决定是在广泛征求多方意见后做出的。巴工商界人士整体对此决定表示欢迎,但也有人担心未来印廉价商品充斥巴市场,对巴本土产业带来冲击。

  印度商工部长夏尔玛对巴上述决定表示欢迎,认为这是巴方推动两国贸易正常化的积极举动,将使两国贸易和经济增长受益,也将为两国增进互信、进一步改善关系铺平道路。世界银行估计,随着两国贸易逐渐正常化及贸易壁垒的逐渐消除,两国间直接贸易有望从目前的20亿美元逐步增至90亿美元水平。

  据悉,印度1996年正式给予巴基斯坦最惠国待遇。此前巴虽已给予全球100个多国家最惠国待遇,但对印却一直采取正向列表贸易方式(仅表内商品可进行贸易)。此前,两国间大量贸易经由阿联酋等第三国中转,导致商品价格上升;还有部分通过走私进入对方市场,造成巨额关税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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