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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酒类批发企业酒品鉴定员培训圆满结束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04 13:54 来源: 商务部网站

  2011年10月11日至10月13日,自治区酒类专卖管理局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酒类管理条例》,商务部《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对酒类管理及从业人员的相关规定,举办了酒类批发企业酒品鉴定员培训。来自全区酒类商品批发的从业人员共374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开仪式,孙振晓副厅长围绕酒类批发企业酒品鉴定培训工作做了学习班动员讲话:要求企业珍惜机会,学以致用,合法经营,把我区酒类行业做大做强。强调举办此次培训班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认真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酒类管理条例》和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切实维护酒类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酒类生产和流通管理,保证产品质量、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提高全区酒类流通行业的经营水平,不断规范酒类流通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使酒类从业人员逐步实现专业化、职业化和持证上岗的要求,完善酒类流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提高酒类流通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素质,促进我区酒类流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同时提出了学习要求:一是提高认识、端正态度、 增强酒类专业技能培训的紧迫感;二是抓住机遇、 努力学习,大力提高个人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三是注重实效 做好转化将培训效果积极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培训班邀请了新疆酿酒工业协会理事长戚升科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刘岳强同志专题讲授新疆酒类的发展趋势,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自治酒类专卖管理局局长金小平同志讲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酒类管理条例》、《自治区酒类流通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试行)、酒类流通随附单使用相关规定,自治酒类专卖管理局严永军同志讲解了《酒类批发许可证办理相关规定》,并邀请茅台、五粮液、伊力特、乡都、万捷贸易等生产企业及进口酒经销企业的专家,分别从不同角度介绍了各种酒品的历史文化以及真假酒鉴别的知识。

  通过培训,使我区酒类、酒类批发企业从业者更加熟悉和掌握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酒类管理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酒品鉴定有关知识,增强了辨别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能力。对于进一步规范我区酒类流通市场,保障全区人民群众饮上“放心酒”,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这次培训时间虽短,但内容十分丰富,既有当前形势的分析和法律法规政策的宣讲,又有市场营销和鉴别真假酒技巧的讲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员们纷纷表示,通过这次学习,自身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得以大大提高,并希望以后能多举办这样的,让酒类企业和酒类从业人员的素质能得到持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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