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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对手》:谁推高了房租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04 15:04 来源: CCTV

  从年初开始,许多大城市的租房客就开始感受到了房租持续上涨的压力。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7月,北京平均每月房租为3160元/套,相比去年均价2793元,涨幅13%。在CBD、中关村等热点区域,租金均价甚至上涨20%以上,房源仍供不应求。与此同时,房租价格上涨的风潮也不可避免地向二、三线城市蔓延。

央视对手录制现场央视对手录制现场

  房租上涨给租房客造成了不小的压力,尤其是刚毕业收入还不多的大学生,他们或是不得不增加合租的人数,或是削减其他方面的开支,生活压力不断增加。也有人呼吁政府介入,调控房租。到底是谁动了我们的房租?

蓝方嘉宾蓝方嘉宾

  在11月4日21:55央视财经频道(微博)《对手》(微博)栏目即将播出的《谁推高了房租?》中,红方阵营由媒体评论员朱煦、搜狐焦点网购房中心总编王佳、房地产职业经理人辣姜组成。蓝方阵营媒体评论员王志安、《财经杂志》执行主编何刚、北京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国富组成。他们就“楼市调控是不是导致我们这一轮房租上涨呢?”、“房租市场应该被调控吗?”展开激辩,辩论过程中多家财经媒体记者以及现场观众也都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并提出了一些质疑。欲知双方嘉宾有何精彩表现,敬请关注11月4日周五晚上21:55央视财经频道《对手》节目现场揭晓《谁推高了房租?》。

红方嘉宾红方嘉宾

  嘉宾观点:

  朱煦(微博):何刚先生刚才讲需求增加所以房租上涨了,这肯定有规律,需求增加,需求从哪里来?调控政策把他们挤出去,购不着房需要租房,这是很简单的道理。第二有些原来打算购房,但是因为考虑到调控政策的变化,对房价预期有所变化,他就暂缓购房,那么就要用租房先代替住房。再有作为非户籍的,不光北上广,作为非户籍的人员,他对购房的需求即刻实现,被调控政策实现之后,马上转为租,所以租房增量是急促的,等不得。再有一个方面是改善型,原来我们想通过买一套房,然后把现有的房租一下,那么这个实际上是对租房市场提供租房房源增量,这一块也是被调控掉了。再有一个方面十年来房租价格上涨是比较缓的,但是这一年上涨非常快,而这一年又发生了什么呢?调控政策。

  王佳:应该拿一些具体数字来说,今年的房租上涨了13%,跟往年比是上涨幅度比较大的,而且今年二手房的交易量急剧下降,而且中介也是在这里起到了一个非常不好的作用,导致了中介为了谋取私立而面向租房市场开刀,也造成了今年租金价格猛烈上涨。

  王志安(微博):其实我们说房租价格上涨是一个平均价格上涨,但是事实上有一些市场的调查部门,它对近一年来的房租价格的上涨,做过一个更加精确的统计,他们就发现了在市场中间低价位的房租价格上涨明显涨幅高于高价位的房租价格上涨,也就是说房租越贵的房子涨幅越低,房租越便宜的房子涨幅越大,为什么出现这样情况呢?所以我们经常说平均数字会骗人,冷不丁一听说房租价格上涨,如果看分类租房市场会发现,越便宜的涨得越大,这其中有一个非常重要城市,北上广,广东搞大运会,北京整治,唐家山把蚁族住的房子清理出市场,政府这么做是好心,大学生住的房子,平均每人两平方米太差了,应该住更好房子去,殊不知这些人的购买力只能支持这样的购房市场,购房房源的趋离出市场,最终导致结果,房租价格上涨。从去年到今年,CPI涨幅到现在6%以上,如果不考虑这里有水份的话,其实每年增长6%也是正常的,所以在这里最重要的原因可能是我上边说的这些因素,而宏观的调控只是一个短暂性的,一个过渡性,一个暂时性的影响的一个措施。

  何刚(微博):志安的阐述非常完整,我加几个数字,另外有一个思维逻辑上的澄清。2008年以后,中国加速了城市化进程,大致的数字大概2500到3000万,也就是新增的这些人到了城市之后要住房的,而他们当中绝大多数是租房,这是每年都存在,最近几年呈现加速度的状态。

  辣姜(微博):目前房地产租金市场而言,现在的租赁合同没有一个法律细则依据的买卖合同,我们追寻的是什么?我们追寻的是一个大法,叫做《合同法》,没有一个专业的一个法规,没有专业的一个条款,所以在房屋价格上涨和下跌过程当中,在房客和房东之间,存在物品损害的过程当中,没有一个可操作的条例可以去执行,就是可操作性非常低这个混乱的一个租房市场当中,我们需要在价格当中具有一个调控,刚才王佳也说过,我们现在有70%的一个租赁的量来自于中介公司,这么大一个垄断关系在这里,一定需要有一种调控规范它、引导它、约束它,第二调控什么?我们要去调控双方买卖关系之间所存在的这种规范性,也就是这个市场是否能够良性、健康发展,这个和价格没有关系,可能有一些租赁诈骗,或者是有一些买卖双方的欺骗关系,甚至有隐瞒的关系在里面,所以我们这样一个调控,要去调控它的一种行业的规范性。第三点,实践证明,埋头调控的市场就是一个混乱的市场,例如拆迁市场。

  于国富(微博):首先先说于法无据,《物权法》大家都知道,《物权法》39条告诉我们房屋是不动产,动产不动产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有处分各项权利,对于房屋所有人对其出租并且取得出租回报,这是非常重要的收益权,这个收益权由《物权法》授予给每个房屋产权人,这个权利不能由他人越俎代庖,否则就是非法。如果政府介入到定价,强迫房主定价,就是越权执法这种行为不能做,否则在诉讼中当被告还有一个是情理。租售比,现在北京、上海、广州一线城市,租售比达到1:650,一个房子买来需要650个月才能回本,相当于50多年,房子还在不在,有一个数据,现在中国房子使用寿命是30年,这个角度来看现在这个房租的水平有可能导致我们业主是血本无归的。这样的房租水平如果国家还来往下压的话,那么我觉得是情理不容,在这里要提醒大家,租房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租人也是公民,我们也要保护他们的权利。我说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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